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
A. 赵某与王某不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王某构成放火罪
C. 赵某、王某构成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D. 赵某、王某构成保险诈骗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想象竞合、共同犯罪和数罪并罚的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为王某为骗取保险金与赵某合谋,由赵某将王某承包的县汽车站的一辆客车烧掉,事后付给赵某酬金,该两人具备共同犯罪的行为,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用放火的方法侵害不特定对熟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焚毁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为赵某携带汽油到该汽车站,将王某停在车站院内的客车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多元。当时在站内停有10余辆其他车辆,燃烧地点距家属楼16米,距加油站25米。放火可能会烧毁家属楼、加油站和其他车辆等物,该赵某已经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了即时发生实际损害的危险状态,该两人构成放火罪,故此B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金德行为,该王某是直接受益人为骗取保险金和赵某合谋,由赵某将王某承包的县汽车站的一辆客车烧掉,向保险公司骗取赔偿款8万元,故赵某、王某也构成保险诈骗罪,但是王赵两人以放火为手段,实施保险诈骗,其行为属于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想象竞合,因择一重罪处罚,故此C项错误;(4)根据相关规定,该案属于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想象竞合,放火罪重于保险诈骗罪,应选择一种重罪处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甲放火之后,喊了一声“救火啊”,随后立即离开了现场,大火被群众扑灭
B. 乙对仇人王某猛砍10刀后离开现场。1小时后,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后王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C. 丙为了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将一块巨石搬上铁轨,在火车即将到来之前,因被铁路工人发现而及时将石头搬开
D. 丁一直想杀害胡某,某日向胡某的食物里投放了毒药,胡某食用之后痛苦万分,丁见状顿生悔意,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在医生的救治下,胡某没有死亡,但终生残疾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故意犯罪形态。(1)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因为甲实施放火行为后,放火行为已经实行终了,在实行终了的情况下,中止行为必须是一种足以避免结果发生的、真挚的努力行为,但不以行为人单独实施为必要,如果行为人没有做出真挚努力,即便是他人将火扑灭,也不成立犯罪中止,甲的行为虽然采取了措施,但该措施并非行为人真挚的努力行为,也不足以避免结果的发生,故不能成立犯罪中止,故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遭遇客观障碍,明显地告一段落归于未遂的,一般认定是未遂。即使事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因为乙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后,乙已离开杀人现场,但乙是因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并对王某送医救治,虽已采取积极措施救助被害人,但不能为犯罪中止,而是犯罪的停止形态,故乙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的某一罪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而危险犯是以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危险成立犯罪既遂的犯罪形态,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险犯。因为丙将大石头搬运到铁轨上,就产生了足以使火车颠覆的危险,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既遂。而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停止形态之一,也就是犯罪最后停止下来的形态,已经既遂的行为不可能回到未遂、预备或中止形态,故丙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行为人设施完毕犯罪行为后,犯罪结果出现前,自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犯罪结果发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态。因为行为人丁在实施投毒行为后,在该结果未出现以前,已产生悔意,采用打电话给医院及送医救治的积极手段,防止结果的发生,故丁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综上所述,本题选D。
A. 公安机关违法对甲行政拘留3日
B. 某派出所民警办理治安案件时对乙超时传唤10小时
C. 某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在传唤丙进行询问过程中殴打丙致其轻微伤
D. 派出所民警在执勤中违法使用警棍造成丁身体造成伤害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赔偿的范围。(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故此A项当选。(2)B项超期传唤,属于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B项当选(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C项当选。(4)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故此D项当选。综上,本题选ABCD。
A. 对未经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B. 对未获许可的集会、游行、示威,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C. 对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的,人民警察应当制止
D. 对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命令解散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故此A、B两项均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故此C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措施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
A. 县公安局局长
B.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C.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D. 公安派出所所长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综上,本题选A、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甲放火的行为客观上不具有威胁或者危害其他不特定人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的性质,其行为不符合放火罪的构成,应当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A. 甲投诉民警何某接受香烟的事项
B. 乙投诉某交警队在侦查中未按照法律规定扣留涉案汽车的事项已提起行政诉讼
C. 丙投诉民警未按法律规定进行回避之事已提起行政复议
D. 丁投诉民警许某刑讯逼供的事项已送交市信访办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督察机构对群众投诉的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出警,按照规定给予现场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已经进入信访、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督察机构应当将投诉材料移交有关部门。根据上述规定B项属于行政诉讼程序;C项属于行政复议;D项属于信访事项,故BCD应由督查机构将投诉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处理。A项属督查内容,如经督查发现构成犯罪的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综上,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A. 符合(一)项,
B. 符合(三)项,
C. 符合(四)项,
D. 符合(二)项。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 听证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听证:(一)听证申请人撤回听证申请的;(二)听证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三)听证申请人死亡或者作为听证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撤销、解散的;(四)听证过程中,听证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扰乱听证秩序,不听劝阻,致使听证无法正常进行的;(五)其他需要终止听证的。
A. 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B. 市财政局批准市公安局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消防车50辆
C. 美国人安妮乘自备交通工具在中国旅游,入境时接受边防检查站检查
D. 县建设局批准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的施工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许可的概念和适用范围。(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A项中结婚登记属于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婚姻关系存续的一种行为,从性质上讲属于行政确认,故A项不属于行政许可;(2)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条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B项属于行政机关内部行为不属于行政许。(3)同理,根据行政许可的概念,C项中对境外旅客检查的行为,也不属于行政许可。(4)D选项中,建设局作为主管部门批准建筑施工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综上,本题选D。
A. 对被害人出现伤害后果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应当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
B. 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拉扯的,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者控制而实施甩手、后退等应急、防御行为的,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
C. 犯罪嫌疑人无事生非、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的,属于“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依法从严惩处。
D.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七)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对被害人出现伤害后果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应当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拉扯的,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者控制而实施甩手、后退等应急、防御行为的,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故AB正确;(八)准确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对出现被害人轻伤后果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全面分析案件性质,查明案件发生起因,犯罪嫌疑人的动机、是否有涉黑涉恶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等,依法准确定性,不能简单化办案,一概机械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无事生非,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的,属于“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依法从严惩处。故C正确;(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必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故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