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证件的签发机关
B、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C、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D、 扣押证件的公安机关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九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出境入境证件的真伪由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定。故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
A、 证件的签发机关
B、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C、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D、 扣押证件的公安机关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九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出境入境证件的真伪由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定。故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
A. 赵某将自己的公务配枪借给具有公务配枪资格的李某
B. 牧区牧民李某将自己配置的猎枪借给陈某打猎,陈某不慎将枪支遗失
C. 赵某将自己的公务配枪借给李某致使李某使用时枪支走火,造成陈某轻伤
D. 射击运动员钱某将自己配置的运动步枪借给无业人员孙某打靶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出借枪支罪。(1)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李某有公务配枪资格,故此A项不选;(2)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故此B项当选;(3)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故此C项当选;(4)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射击运动员钱某不属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故此D项当选;综上,本题选BC。
A. 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有权对此事进行督察
B. 只能由甲市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派员督察
C. 只能由甲市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指令A区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进行专门督察
D. 可以由甲市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派员督察或指令A区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进行督察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五条督察机构可以向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处情况;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督察。根据上述内容,甲市A区公安机关督查机构有权对本级治安部门民警进行督查。上一级公安机关可以派员督查或指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进行督察。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A. 刘某因吸毒被查获
B. 王某非法种植少量罂粟,在成熟前自行铲除
C. 旅店工作人员张某为吸毒人员通风报信
D. 吸毒人员赵某主动报告所在单位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故此B选项正确。
A.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B.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C.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D.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析:解析:正确答案是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 对被害人出现伤害后果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应当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
B. 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拉扯的,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者控制而实施甩手、后退等应急、防御行为的,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
C. 犯罪嫌疑人无事生非、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的,属于“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依法从严惩处。
D.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七)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对被害人出现伤害后果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应当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拉扯的,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者控制而实施甩手、后退等应急、防御行为的,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故AB正确;(八)准确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对出现被害人轻伤后果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全面分析案件性质,查明案件发生起因,犯罪嫌疑人的动机、是否有涉黑涉恶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等,依法准确定性,不能简单化办案,一概机械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无事生非,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的,属于“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依法从严惩处。故C正确;(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必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故D正确;
A. 旅馆业
B.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
C. 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
D.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属于后置审批。综上本题选,A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犯罪中止的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甲的放火行为造成乙家房屋被烧毁,甲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故甲是犯罪既遂。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诉讼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本题正确。
A. -公安机关
B. -国家安全机关
C. -监狱
D. -人民法院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枪支管理法》中枪支的配备和配置。 《枪支管理法》第五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故选项ABCD都正确
A. 县公安局
B. 市公安局
C. 县公安局与市公安局
D. 公安派出所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维持案件行政诉讼的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根据题干,本案经市公安局复议维持,行政诉讼被告是县公安局与市公安局。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