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B、 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 法官的判决在原告、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 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不应由法律调整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的调整对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故此A项错误;(2)法官做出判决产生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所以是法律事实,故此B项正确;(3)法官做出判决产生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B、 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 法官的判决在原告、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 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不应由法律调整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的调整对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故此A项错误;(2)法官做出判决产生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所以是法律事实,故此B项正确;(3)法官做出判决产生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派出所处罚的权限问题。根据治管法第条91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伍佰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综上,本题错误。
A. 怀孕的妇女
B. 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C. 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D.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故此A、C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故此B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
A.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拘留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C. 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D. 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根据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故此A、B选项正确;(2)根据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故此C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可见,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果申请人是公民,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委托,但是申请人是公司的话,只能书面委托。
A. ①②③
B. ①②③④
C. ②③⑤
D. ①②③④⑤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鉴定。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十八条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七)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的;(九)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综上,本题选B。
A. 甲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B. 乙曾被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C. 丙曾被工商局开除公职,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D. 丁曾被某县公安局辞退,不得再担任人民警察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1)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根据该规定,A项和C项均是《人民警察法》中规定的两种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2)《人民警察法》中未规定受过强制隔离戒毒和被辞退的人不得再担任人民警察,故此B项、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
A.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B. 甲、乙二人事先无联系,分别对丙实施侵权行为,两个行为共同造成同一损害。经查,甲应当付70%责任,乙应当付30%责任。
C. 成年人甲教唆7岁小孩乙,造成丙一定的经济损失,乙的监护人丙尽到监护职责,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D. 甲、乙共同实施危险行为,查明是乙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故A正确;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故B错误;甲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乙侵害丙的权益,且监护人丙已尽到监护职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由教唆人承担侵权责任。故C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故D错误。
A. 公民甲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但有义务承受人
B. 法人乙通过法院裁定破产,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
C. 丙的执行标的灭失
D. 经行政诉讼后法院判决,对丁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甲有义务承受人,故此A项不属于终结强制执行情形;(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法院裁定破产属于法人终止,故此B项属于终结强制执行情形;(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三)执行标的灭失的;故此C项属于终结强制执行情形;(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故此D项属于终结强制执行情形;综上,本题选A
A. 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B. 履行网络服务实名制职责,或者未对涉案、涉诈电话卡关联注册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的
C.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验域名注册、解析信息和互联网协议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域名跳转,或者记录并留存所提供相应服务的日志信息的
D. 登记核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或者未核验应用程序的功能、用途,为其提供应用程序封装、分发服务的
A. 陈某在甲的店里挑选商品,对一个瓷碗还价后不想买了,甲及员工上前推打陈某,陈某无奈,出2000元买下一个赝品瓷碗(价值仅20元),甲构成强迫交易罪
B. 乙绑架刘某后,对刘某实施殴打,抢走其身上的金项链一条,对乙以绑架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
C. 丙(17岁)在某中学附近拦截学生华某(15岁),打了华某几巴掌后,让华某交出身上的10元零钱,丙构成抢劫罪
D. 丁数次向陈某讨回欠自己的1万元钱,在路上拦截陈某,用刀刺伤陈某(经鉴定为轻伤)后,抢走包里的5000元现金,丁构成抢劫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绑架罪、寻衅滋事罪的界限问题。(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故此A项错误;(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的规定,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故此B项错误;(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故此C项错误;(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的规定,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等规定处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