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辩护律师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和同在住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适用同样的规定
B、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C、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D、 辩护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故此B项正确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此A,D项正确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综上,本题选C
A、 辩护律师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和同在住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适用同样的规定
B、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C、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D、 辩护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故此B项正确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此A,D项正确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综上,本题选C
A. 按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处罚
B. 按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C.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中择一重罪处罚
D. 按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罪数的区分(结合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数罪并罚)和罪名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1)根据第二款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虽然刘某的行为也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因为法律规定,该法条所规定的升格条件包括了运送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应适用升格的法定刑以一罪论处,是法定的一罪,不再数罪并罚,故此A项正确;(2)依据(1)的说理,根据第二款,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所以刘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导致被运送人多人重伤、死亡应适用升格的法定刑以一罪论处。根据法条第三款,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刘某系由于交通工具简陋,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导致被运送人多人重伤、死亡的后果,主观上非故意对被运送人进行伤害,不适用该款数罪并罚。故此B项错误;(3)择一重罪处罚适用于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刘某存在两个行为,不属于想象竞合犯。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刘某两个行为不属于以上情况,不属于牵连犯,刘某既不属于想象竞合犯也不属于牵连犯,因此不适用择一重罪处罚。刘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和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均应予以评价,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均无法全面评价刘某的行为,因此不可定单独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第二款规定,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规定,结合成一个犯罪,且全面评价了刘某的行为,刘某属结合犯,故此C项错误;(4)刘某的行为虽然导致被运送人多人重伤、死亡,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但导致被运送人多人重伤、死亡的是一个行为,属想象竞合,因此不可数罪并罚。且刘某有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D项两个罪名均无法全面评价刘某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之规定,刘某应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许可的撤回。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故题中“赔偿”的说法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8号)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案件中的鉴定意见属于公安机关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作出的意见,属于证据范畴,并非针对当事人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鉴定意见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故题干说法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九条“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其他行政机关已给予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不得再给予罚款处罚,但可以依法给予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因此可以给与拘留,但不能再给与罚款,本题表述正确。
A. 通知公安机关不予许可
B. 由负责人负责解散
C. 由公安机关强行解散
D. 参加人继续活动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四条之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四条之规定,“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提出申请后接到主管机关通知前,可以撤回申请;接到主管机关许可的通知后,决定不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应当及时告知主管机关,参加人已经集合的,应当负责解散”,故此B项正确,A、C、D三项均错误;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申请复核。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复核,作出维持或者撤销认定的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综上,本题选正确。
A. 乙提出回避申请,应当经过甲同意
B. 对丙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C. 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丙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 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回避制度。(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甲是未成年人,乙是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乙有权不经未成年人甲同意,直接提出回避申请,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本题是对侦查员提出的回避申请,因此应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而非法院院长决定,故此C项正确,D项错误;
A. 可以对朱某先行拘留再予以逮捕
B. 齐某没有履行保证义务,应当对其罚款
C. 依法追究齐某的刑事责任
D. 可以对朱某予以监视居住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被取保候审人和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时的处理。(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同时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故此A项正确(2)根据...规定,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证人齐某已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故此B项不正确,C项正确;(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
A. 在“一滴香”调味品上擅自贴上B调味品公司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B. 因“一滴香”调味品含有害人体的添加剂,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C. 卖出价值5万多元的“一滴香”调味品,甲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D. 对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与出售“一滴香”调味品行为,应数罪并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数罪并罚情形。(1)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法规定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此C项正确;(4)甲的行为了以B调味品公司的销售“一滴香”调味品,而贴上B公司的商标,形成牵连关系,故甲的行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择一重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