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盗窃案的现场证人刘某
B、 被盗物品的鉴定人张某
C、 犯罪嫌疑人甲的辩护律师李某
D、 犯罪嫌疑人甲的胞兄王某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本题考察回避制度。(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证人刘某不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故此A项错误;(2)鉴定人张某不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故此B项错误;(3)辩护律师李某是当事人的代理人故此C项正确;(4)甲的胞兄王某不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盗窃案的现场证人刘某
B、 被盗物品的鉴定人张某
C、 犯罪嫌疑人甲的辩护律师李某
D、 犯罪嫌疑人甲的胞兄王某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本题考察回避制度。(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证人刘某不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故此A项错误;(2)鉴定人张某不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故此B项错误;(3)辩护律师李某是当事人的代理人故此C项正确;(4)甲的胞兄王某不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人民警察执行上级命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综上,本题正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四)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A. 属于意外事件,赵某不构成犯罪
B. 赵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赵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 赵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意外事件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1)根据《刑法》第16条规定,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题中赵某在车手刹失灵的情况下在下坡路段停车,虽然用木板和砖头塞住后轮不让车子下滑,但疏忽了车轮下面的土质是软土,塞车轮的木板和砖头被车轮轧进软土导致溜车轧死陈某,赵某的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所以不属于意外事件。故此A项错误;(2)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交通肇事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根据《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重伤)罪规定定罪处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本题中赵某停车地点属于道路,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所以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114、115条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行为人客观方面要实施了与放火、决水、爆炸等危险程度相当的犯罪行为,且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题中赵某行为的危险程度与放火、决水、爆炸等危险程度不相当,且赵某主观上为过失,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133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本罪为过失犯罪。本题中赵某客观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刹车失灵的情况下,在下坡路段停车,后因溜车导致轧死陈某,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罪状描述,具有该当性和有责性,其主观方面系过失,故主客观结合,赵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乙区公安分局
B. 乙区政府
C. 甲市司法局
D. 甲市政府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以乙区公安机关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此应当向乙区人民政府或者甲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因此应选B。
A. 复议机关知道真相后不允许王某撤回
B. 王某撤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 应当对公安派出所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D. 王某撤回后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第74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和解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后,由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愿的除外。王某被威胁撤回,没有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82条被申请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B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甲在不满18周岁时犯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应当予以封存,免除当事人告知义务。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网络安全法》。根据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对于网络诈骗犯罪,属于侦查犯罪,适用本法,电信公司作为网络运营者,有义务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综上,该题表述正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使用罂粟壳行为的认定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均构成治安违法。综上,本题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问题。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乙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且未造成丙死亡,故乙成立故意杀人中止,因为没有造成丙的人身损害,对乙应当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与乙共谋杀丙,且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甲的望风行为因为乙放弃杀害丙这个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发生因果作用,故甲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甲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 李某的诈骗数额为4000元,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 李某犯罪既有既遂,也有未遂,应当以犯罪既遂处罚
C. 李某拨打诈骗电话应当计算为8000人次
D. 对李某酌情从重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诈骗罪中关于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追究标准及处罚情形问题。(1)根据法发〔2016〕3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因为李某冒充电视台某节目工作人员给陈某等5000人拨打电话,称被选中作嘉宾,要求先支付200元报名费,后收到20人共4000元人民币,达到电信诈骗罪3000元以上的追究标准,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故此A项正确;(2)根据法发〔2016〕3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法发〔2016〕32号还规定,电信网络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李某电信网络诈骗既有4000元的既遂,还有拨打诈骗电话应当计算为8000人次未遂,8000人次达到500人次的10倍以上,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李某诈骗4000元既遂只属于“数额较大”,“数额较大”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不属于同一量刑幅度。故此B项错误;(3)根据法发〔2016〕3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上述“拨打诈骗电话”,包括拨出诈骗电话和接听被害人回拨电话。反复拨打、接听同一电话号码,以及反复向同一被害人发送诈骗信息的,拨打、接听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累计计算。李某向陈某等5000人拨打了诈骗电话,还反复向其他1000人各拨打3次诈骗电话,李某拨打诈骗电话应累计计算为8000人次。故此C项正确;(4)根据法发〔2016〕3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李某在泰国冒充电视台某节目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形。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