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开某拿刀在人群中乱砍,造成3人轻微伤
B、 王某经常将家人打伤,最近一次造成重伤
C、 何某有暴力倾向,经常扬言对国家领导人实施暴力行为
D、 苛某冲入机动车道,驾驶人为躲避苛某,造成机动车倾覆
答案: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前提是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有暴力倾向不行,冲入机动车道不算实施暴力行为;故AB项可以强制医疗,CD项不行。综上,本题选CD
A、 开某拿刀在人群中乱砍,造成3人轻微伤
B、 王某经常将家人打伤,最近一次造成重伤
C、 何某有暴力倾向,经常扬言对国家领导人实施暴力行为
D、 苛某冲入机动车道,驾驶人为躲避苛某,造成机动车倾覆
答案: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前提是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有暴力倾向不行,冲入机动车道不算实施暴力行为;故AB项可以强制医疗,CD项不行。综上,本题选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牵连犯的法律适用,王某骗取护照和出售护照是手段和目的关系,择一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同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本题错误。
A. 如果努某组织、领导的恐怖活动组织涉嫌的犯罪属于重大的恐怖活动犯罪,应当由A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B. 如认定努某为恐怖活动人员,应当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认定,并予以公告
C.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A市公安局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A市公安局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有效期为2个月
D. 努某在A市制造了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有效应对,A市成立了应对处置指挥机构,由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负责人任指挥长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恐怖活动相关侦查手续。(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故此B项错误;(2)根据《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技术侦查有效期为三个月,故此C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五十六条,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各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指挥机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可以担任指挥长,也可以确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传播性病罪。根据《刑法》第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甲虽患有严重性病,但其是通过通奸将性病传染给乙,而不是通过卖淫、嫖娼,故甲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A.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B.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
C.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
D. 监护人的所在单位
解析:解析: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所在单位不承担被监护人临时照护职责,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解析:解析:(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3条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小李明知是毒品,而冒充头痛粉给小张服下,其行为符合欺骗的特征。所以是错。
A. 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B. 黄某构成保险诈骗罪
C. 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应择一重罪处罚
D. 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牵连犯的定义,对牵连犯的处理方式:包容犯、以法定的一罪处罚、法定择一重罪处罚和法定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理论,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具体到本题:黄某因与妻子关某长期感情不和,在情妇的唆使下,图谋害死关某,黄某为关某投了巨额人身保险,人为地制造了一起关某意外死亡的保险事故并到保险公司领取了巨额理赔款,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八条关于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的规定,黄某为实施故意杀人,以制造意外死亡,并事先投保事后到保险公司诈骗保险巨额理赔款的手段行为和结果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属牵连犯。对于牵连犯的处理,《刑法》大体包括了四种立法例:(1)包容犯: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一犯罪行为过程中,又实施了另一不同性质的罪行,但后者被前者包容,刑法明文规定不并罚,仅将后一犯罪行为作为前一犯罪加重处罚情节的情况,典型的如《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2)法定的一罪处罚:即法律明文规定对某些牵连犯罪以某罪处理,典型的如《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3)法定择一重罪处罚:法律仅规定择一重罪处罚,典型的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关于徇私枉法罪和枉法裁判罪中收受贿赂的处罚规定;(4)法定数罪并罚:法律明确规定具有牵连关系的两行为应数罪并罚,如本题中,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故本题中,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应数罪并罚,选D。
A. -民警邹某接到小学生溺水的警情,立即出警救助
B. -民警窦某对请求调解经济纠纷的当事人,告知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 -民警叶某对没有管辖权的报案(故意伤害)不予受案,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
D. -民警潘某在下班途中,遇有暴恐分子实施暴恐活动,立即参与处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人民警察的职权、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中关于管辖的规定。(1)根据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故此A项正确;(2)根据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目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故此B项正确;(3)根据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故此C项错误,应当先受案再移送;(4)根据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解析:【解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综上,本题选A
A. B项,《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2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35条第2、3款规定:“交通警察收缴非法装置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收缴的非法装置交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收缴的物品除作为证据保存外,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依法予以销毁。”《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由上述条款可知,扣留驾驶证的行为和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是为了防止证据损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所以AB项正确。
B. 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C. D项,为了保证罚款的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此为行政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目的不在于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而在于让罚款决定得以实现。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查封、扣押物等,因而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执行,而非行政强制措施。所以D项正确,C项错误。
D. 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
解析:解析:(1)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临时性、非终局性;行政强制执行具有替代性、终局性、依附性。对于财产权来说,行政强制措施影响的是当事人的使用权,行政强制执行影响当事人的所有权。(2)行政强制措施是第一次行为,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第二次行为,是为了实现业已生效的行政处理行为确定的法律目的而实施的。可以这样理解,行政处理之前出现的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理之后出现的为行政强制执行。
A. 甲县公安局和甲县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
B. 该案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被告承担
C. 甲县人民法院只对甲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即可
D.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经甲县人民法院传唤出庭的,其未经法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故A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故B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故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故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