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小王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 对小王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C、 讯问小王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 讯问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0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此A项正确;(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8条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并根据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在生活和学习方面给予照顾。故此B项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3条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故此C项正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5条讯问笔录应当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对笔录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核实清楚,准予更正或者补充。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如果小王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 对小王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C、 讯问小王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 讯问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0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此A项正确;(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8条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并根据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在生活和学习方面给予照顾。故此B项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3条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故此C项正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5条讯问笔录应当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对笔录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核实清楚,准予更正或者补充。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根据《刑法》第280条之一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题未达情节严重情形。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反恐怖主义法》。(1)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综上,本题选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停止执行职务的申诉受理部门。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被禁闭期间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公安部督察机构作出的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决定,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因此,本题正确。
A. 通报表扬
B. 嘉奖
C. 晋升警衔
D. 晋升职务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人民警察的组织和管理。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一条: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故A、C、D项错误,B正确;综上,本题选B。
A. 09月02日
B. 09月26日
C. 10月26日
D. 11月02日
A. 强迫妇女从事井下劳动
B. 强迫妇女劳动,导致轻伤
C. 采用扣发工资方式,强迫妇女劳动
D. 强迫不满14岁的少女从事超体力劳动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强迫劳动罪。(1)《刑法》第244条规定,强迫劳动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故此A、B、C项均符合该罪构成要件,应以强迫劳动罪论处;(2)《刑法》第244条之一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该罪与强迫劳动罪系法条竞合关系,系特殊法,故某纺织厂强迫未满14岁的少女从事超体力劳动,应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故此D不应以强迫劳动罪论处。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的概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号)第一条规定,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因此,本题正确。
A. 以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从一重处断
B. 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C. 以拐卖儿童罪一罪处罚
D. 以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并罚
解析: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分以及罪数关系。根据《刑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因此,甲的行为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绑架罪侵犯的法益是人质的行动自由和身体安全,主观上只要求具有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的目的,甲意图勒索钱财,虽未勒索到财物,但不影响绑架罪已经成立。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题干中甲拐骗男孩时并非以出卖为目的,而是因无法勒索财物后另起出卖的犯意,因此,按罪数理论,对甲应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故此A、B、C项均错误;综上,本题选D。
A. 甲为怀孕妇女,正向水井里投毒,对甲不得使用武器
B. 犯罪分子乙处于加油站,对甲不得使用武器
C. 实施犯罪的丙为儿童,对丙不得使用武器
D. 犯罪分子丁处于群众聚集的广场,对丁不得使用武器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不得使用武器的规定。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条: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1)甲怀孕,向井水投毒,不属于暴力犯罪,属于不得使用武器情形,故此A项正确;(2)乙处于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产所,属于不得使用武器情形,故此B项正确;(3)丙为儿童,没有例外情况,属于不得使用武器情形,故此C项正确;(4)丁处于群众聚集的广场,没有例外情况,属于不得使用武器情形,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戒毒条例》。根据《戒毒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故此题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