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在拘留期间,发现其另有重要罪行的,可以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 乙交代的家庭住址查无此人,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C、 丙被逮捕后,在侦查期间发现其另有重要罪行,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
答案:A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侦查羁押期限计算问题。(1)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期间(指逮捕之后而非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二款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规定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故此B项正确;(3)第一百五十一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故此C项错误;(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故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C。
A、 甲在拘留期间,发现其另有重要罪行的,可以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 乙交代的家庭住址查无此人,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C、 丙被逮捕后,在侦查期间发现其另有重要罪行,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
答案:A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侦查羁押期限计算问题。(1)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期间(指逮捕之后而非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二款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规定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故此B项正确;(3)第一百五十一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故此C项错误;(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故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C。
A. 赵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拘传
B. 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C. 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逮捕
D. 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传唤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刑事赔偿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由取得赔偿的权利。根据规定,被错误逮捕可以请求国家赔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等不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综上,本题选C。
A. 高利转贷罪
B. 骗取贷款罪
C. 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
D. 合同诈骗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了对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合同诈骗罪的定义、犯罪构成、量刑以及牵连犯的知识点掌握及运用能力。其中,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客观上有相似部分,都表现为使用了欺诈手段,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但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两点:1:是否具有转贷牟利目的,构成高利转贷罪的行为人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将所套取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而骗取贷款罪则对骗取的资金去向没有作具体要求;2、定罪的标准不同,高利转贷罪以违法所得作为定罪的标准,而骗取贷款罪以造成重大损失和有其他严重情节作为定罪标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高利转贷罪:指行为人主观上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客观上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本案行为人客观上套取了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转贷他人,从中获取7.5%的利息差共150万元,主观上具有转贷牟利的故意,其涉案行为符合高利转贷罪的构成。(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骗取贷款罪:指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情节的行为。犯罪主体为贷款申请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以及银行的资金和信用安全,本案行为人客观上编造了贷款理由,伪造了买卖合同,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2000万元,根据2010年5月7日《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刑。据此,本案行为的涉案行为也符合骗取贷款罪的构成。(3)根据牵连犯的定义,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对于牵连犯,一般“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定罪(法律另有规定数罪并罚的除外),本案行为人具备骗取贷款的手段行为与高利转贷牟利的目的行为的牵连犯构成,同时无法律规定的数罪并罚情形,故应择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两者之间的一重罪处罚,此两罪相较,其他量刑均等,但从罚金上看,高利转贷罪为重罪。故本案不应以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合同诈骗: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主观故意表现为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李某通过骗取贷款的手段,将骗得的贷款高利转贷给他人,其主观上是为占有利息差的目的,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及市场秩序,而李某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以及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以及银行的资金和信用安全,因此,李某的行为从主观故意和侵犯客体上明显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A. 构成非法行医罪
B.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应当按照法定刑的最高档量刑处罚
D. 不属于犯罪,因为有被害人的承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行医罪、过失致人死亡及受害人承诺。(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且致人死亡,故此A项正确,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致就诊人死亡,符合法定刑的最高档量刑,故此C项正确;(4)我国刑法在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中只规定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但司法实践中,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被害人承诺问题,对于那些以违背被害人意志为成立案件的犯罪,如强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强制猥亵、侮辱罪等,如果被害人承诺实施该行为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也不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非法行医罪的构成不以被害人人的承诺为构成案件,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
A.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B.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C.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被委托的组织是被告
D.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故A选项表述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故B选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故C选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故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之规定,本题选错
A. 间歇性精神病人甲发病期间提供的证言
B. 被告人乙因被刑讯逼供而作的有罪供述,但经核实,与其他证据相吻合
C. 违反程序收集的物证,经过补正
D. 经人民法院通知拒不出庭的鉴定人丁出具的鉴定意见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证据规则。(1)根据《刑事诉讼法》A62第二款之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故此A项不能;(2)根据《刑事诉讼法》A56第一款之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故此B项不能;(3)根据《刑事诉讼法》A56第一款之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故此C项能;(4)根据《刑事诉讼法》A192第三款之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故此D项不能;综上,本题选ABD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本题中张某因卖淫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揭发其他卖淫人员的违法事实,张某揭发的事实要查证属实后才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故此光是予不予处罚错误,应当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综上,本题错误。
A. 对甲、乙以盗窃予以处罚
B. 甲、乙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应视为情节较重从重处罚
C. 对甲、乙以故意损毁财物予以处罚
D. 甲、乙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甲、乙两人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盗取了电网公司的电线杆内的钢筋,应以盗窃予以处罚,故A正确。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采取专用工具、技术性手段或者破坏性盗窃的属情节较重,甲乙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情节较重、对其从重处罚,故B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甲、乙两人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盗取了电网公司的电线杆内的钢筋,应以盗窃予以处罚,故C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规定,甲、乙共同作案实施盗窃,共同违法治安管理行为,故D正确。综上,本题选C.
A. 宾馆老板
B. KTV老板
C. 某银行行长
D. 篮球馆的管理负责人
解析:解析: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板、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 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B. 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C. 牧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 牧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枪支管理法》关于枪支的配备和配置。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十条规定,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请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猎捕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猎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牧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