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只有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才可以进行人身检查
B、 对甲的人身检查,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对乙的人身检查,不得强制进行
C、 检查乙的身体,应当由侦查人员、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
D、 男性医师可以检查乙的身体
答案:AB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检查。《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依法提取、采集肖像、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死亡的,应当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综上,本题选ABD
A、 只有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才可以进行人身检查
B、 对甲的人身检查,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对乙的人身检查,不得强制进行
C、 检查乙的身体,应当由侦查人员、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
D、 男性医师可以检查乙的身体
答案:AB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检查。《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依法提取、采集肖像、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死亡的,应当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综上,本题选ABD
A. -决定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B. -责令被申请人尽快提交
C. -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时限内提交
D. -中止复议审理,并责令被申请人尽快提交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未提交答复的后果。根据《行政复议法》第70条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或者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但是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故此应选A。
A. 甲18岁生日当天杀死与其同居的女友后逃跑,23岁被抓获审判
B. 乙18岁生日第二天与刘某发生口角后将刘某杀死
C. 丙(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为逃避被判处死刑,羁押期间与律师通谋,在律师会见时发生性关系而怀孕
D. 丁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审判期间自然流产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我国刑法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1)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甲犯罪的时候未满十八周岁不能适用死刑(18周岁是指按罪犯的实际出生年月日核对,以18周岁生日当天24.00时以后为满18周岁),甲生日当天实施犯罪,未满十八周岁,故此A项不可以适用死刑;(2)乙18岁生日第二天故意杀人,乙犯罪的时候已满18岁,犯故意杀人罪,属罪行极其严重,可以适用死刑,故此B项适用死刑;(3)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仅是法院审理的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故丙是怀孕的妇女,此C项不可以适用死刑;(4)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根据1998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应死刑。故此D项不入选;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规章冲突及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本题正确。
A. 行政机关对某企业的警告
B. 某乡政府建议本乡农民使用A型化肥
C.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行为
D. 某劳动局扣发李某抚恤金的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故此AD项正确,BC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D。
A. 以寻衅滋事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 以聚众斗殴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C. 以故意伤害罪予以刑事处罚
D. 以结伙斗殴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结伙斗殴的行为区分。(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结伙斗殴,主要是指行为人处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争风吃醋或者其他动机,纠集或者参加有多人组成的团伙与另一同类团伙互相殴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案中双方各纠集人员结伙斗殴,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条款中结伙斗殴行为的构成要件,且题干表述无法认定达到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标准。所以A答案正确。(2)《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聚众斗殴犯罪案件相关问题的纪要》的通知中规定聚众斗殴罪是1997年刑法修正案从流氓罪分拆而来,聚众斗殴犯罪不仅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而且严重侵害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由于本罪“聚众”的特点,参与人员多,危害性大,打击的重点是涉黑涉恶、护黄护赌护毒引发的双方或者多方群殴行为。对于因建房、土地权属、用水等民间纠纷引发的双方多人斗殴,中学生或者未成年人之间因为普通矛盾引发的群架,一般不按聚众斗殴对待,但是雇用打手或者纠集闲散人员斗殴的,应以聚众斗殴论处。《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聚众斗殴的条目不存在以聚众斗殴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所以B错误。(3)《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本案中受伤的人员仅达到轻微伤所以C错误。(4)《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结伙斗殴的条目,结伙斗殴的话应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不存在以结伙斗殴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所以D错误。综上,答案为A。
A. 因情况紧急,民警来不及办理检查证件,可以出示工作证件后进入王某家进行检查
B. 检查王某的人身应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审批
C. 强制传唤王某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D. 检查王某的住处可由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审批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的,必须有证据表明或者有群众报警公民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质,不立即检查可能会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故A符合规定,B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故C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故D错误。
A. 任某离开所居住的县,每次都经过公安机关批准
B. 任某住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在24小时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C. 任某串供,刘某发现后未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刘某处以罚款
D. 刘某对罚款不服,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取保候审执行的规定。(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89条第1、2项之规定,A、B表述正确;(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3条之规定,保证人刘某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故此C项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4条之规定,保证人对罚款不服可以在五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
A. 张某同时与刘某、王某、马某3名卖淫小姐发生性关系,刘某、王某和马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B. 付某教唆朱某与其一起招嫖,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C. 朱某在互联网上同时与多名男子进行裸聊,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D. 马某纠集李某、谭某等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5次,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聚众淫乱罪的构罪标准的理解。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⑴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的;⑵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⑶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构成本罪的仅限于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召集、唆使、首倡聚众淫乱活动的人;所谓多次参加者,指首要分子以外的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至少达三以上的人(1)根据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的规定,刘某、王某和马某不属于组织、策划、指挥,也不是首要份子和多次参加者,故此A项说法错误;(2)根据聚众淫乱规定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的的构罪标准,付某教唆朱某与其一起招嫖,在次数上不符合要求,故此B项说法错误;(3)根据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的规定,朱某本人在互联网上同时与多名男子进行裸聊,没有组织、策划、指挥行为,故此C项说法不正确;(4)根据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规定,马某纠集李某、谭某等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5次,故此D项说法正确;综上,本题选ABC。
A. 甲公司开发的游戏软件未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即自动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
B. 乙地铁公司使用未经国家安全审查的网络产品
C. 丙公司为用户提供发布信息的微博服务,对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仍提供服务
D. 丁公司为用户提供专门用于窃取网络数据的计算机程序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网络安全法》。(1)根据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再根据第六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所以未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即自动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的是由“有关主管部门”来处罚,不是公安机关。故此A项错误。(2)根据第六十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故此B项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罚,不是公安机关,B项错误。(3)根据第六十一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故此C项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罚,不是公安机关,C项错误。(4)根据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甲县公安局决定对涉嫌盗窃罪的赵某取保候审,责令赵某交纳保证金5000元,同时由赵某的父亲作为保证人
B. 按摩女钱某在美容院一包厢内向嫖客王某卖淫时被乙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经审查,钱某供认还向10余名嫖客卖淫。因全案一时难以查清,乙县公安局决定对钱某取保候审
C. 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并责令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交纳保证金1万元,后其继续违规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决定没收孙某的保证金1万元
D. 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于3月8日被丁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经侦查,丁县公安局认为李某的非法拘禁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于4月1日撤销案件,4月16日解除对李某的取保候审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取保候审。(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故此A项不当;(2)卖淫系行政违法行为,不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故此B项不当;(3)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故此C项可以;(4)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故此D项不当。故此D项;综上,本题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