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民警作证的义务。根据《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人民警察应当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综上,本题选错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民警作证的义务。根据《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人民警察应当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综上,本题选错
A. 冯某、白某之间的卖淫嫖娼行为已过追究时效,不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 对金某应当以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C. 刘某未满14周岁,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
D. 冯某有立功表现,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的规定,冯某白某卖淫嫖娼的行为已超过6个月,故此A项正确,不当选;(2)金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之规定,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罪,故此B项正确,不当选;(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规定,C选项错误,当选;(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五)有立功表现的。故此D项正确,不当选;综上,本题选C。
A. 孙某乘坐火车与邻座赵某交谈甚欢,与其饮酒,赵某趁孙某不注意将安眠药倒入孙某的啤酒中,孙某饮后昏睡。赵某便将孙某随身携带的行李拿走
B. 李某拦截某学校接送学生的校车,对司机实施抢劫
C. 钱某登上没有商业运营执照,但实际从事旅客运输的大客车,对乘客进行抢劫
D. 谢某在公共汽车晚班停运后,在车上对准备下班的售票员进行抢劫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犯罪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6〕2号)中的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地铁,轻轨,轮船,飞机等,不含小型出租车。对于虽不具有商业营运执照,但实际从事旅客运输的大、中型交通工具,可认定为“公共交通工具”。接送职工的单位班车、接送师生的校车等大、中型交通工具,视为“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处于运营状态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也包括拦截运营途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但不包括在未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手段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特定人员实施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1)根据上述规定,A选项中赵某在火车上通过安眠药来麻醉孙某进而劫取财物,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故此A项不选;(2)根据上述规定,B选项中李某拦截接送学生的校车,对司机实施抢劫,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故此B项不选;(3)根据上述规定,C选项中钱某对从事旅客运输大客车上的乘客进行抢劫,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故此C项不选;(4)根据上述规定,D选项中公共汽车晚班已停运,不在运营状态下,不符合“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构成要件,故此D项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综上,本题选D。
A. 血液样本提取、封装、保管不规范的;
B.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送检、出具鉴定意见的;
C. 鉴定过程未按规定同步录音录像的;
D. 存在其他瑕疵或者不规范的取证行为的。
解析:解析:《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九条之规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界限问题。根据治管法25条第(1)项之规定,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是指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本题是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立即删除该信息,未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故应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定性。综上,本题正确。
A. ①②③
B. ①②③④
C. ②③⑤
D. ①②③④⑤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鉴定。(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鉴定人应当按照鉴定规则,运用科学方法独立进行鉴定。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在鉴定意见书上签名,同时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故此1不能作为定案依据;(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条文释义,同一案件的侦查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不能同时作为证人,故此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故此3不能作为定案依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五条: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故此4项不能作为定案依据;(5)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六款规定送检材料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才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故此5项能作为定案依据;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 机动车报废的。”之规定,本题选错。
A. 甲明知其亲戚王某盗得大量文物,而提供自家地窖藏匿王某盗窃来的文物
B. 乙与抢劫犯通谋,商定待抢劫得手后,为抢劫犯提供偷渡外逃的机会
C. 丙在公安机关抓捕逃犯时,为开玩笑,故意为公安人员指了一条与逃犯逃跑方向相反的路径
D. 丁明知徐某为抢劫犯,而提供金钱供其逃窜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窝藏罪的构成。(1)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故此A项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该案例构成抢劫罪的共犯和窝藏罪,两罪名是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故此B项构成抢劫罪;(3)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务或者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的行为,该罪名主观要求是故意,本案例中丙主观上为非故意,故此C项不构成犯罪;(4)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务或者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的行为,故此D项为正确答案。综上,本题选D。
A.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B. 贩卖毒品罪
C. 容留他人吸毒罪
D. 职务侵占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人员私自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刘某为牟利,将自己管理的毒品卖给钟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故此B项正确。A、C、D均明显错误。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1款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
A. 省级人民政府有权自行根据需要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B. 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各部门可以研究确定由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C. 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D. 行政许可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需经国务院批准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故此A项错误;(2)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故此B项错误;(3)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故此C项正确;(4)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并非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