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民警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B、 对于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C、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D、 对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在询问笔录中予以注明
答案:B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故A正确;(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B项中没有写明“无正当理由”,故B错误;C项系法条原文,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五)项,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告知的,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属情况或者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四款,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公安机关通知被传唤人家属适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故D正确。综上,本题选B。
A、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民警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B、 对于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C、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D、 对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在询问笔录中予以注明
答案:B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故A正确;(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B项中没有写明“无正当理由”,故B错误;C项系法条原文,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五)项,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告知的,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属情况或者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四款,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公安机关通知被传唤人家属适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故D正确。综上,本题选B。
A. 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 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C. 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 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刑事责任年龄、自首、抢劫罪、盗窃罪。(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九条 【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此项C正确(4)根据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此项D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李某如果在拘役期间参加劳动,不应当发给报酬
B. 对李某可以适用缓刑的规定
C. 对李某可以适用减刑的规定
D. 判决时可以对李某适用假释的规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拘役、缓刑、减刑、假释。(1)根据《刑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故此C项正确;(4)根据《刑法》第81条规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C。
A. 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B. 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
C. 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D. 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从宽处罚的情形。根据《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本题中B选项“已掌握”说法错误,应为供述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才可能从宽处罚。
A. 因李某系未成年人,对其应从轻处罚
B. 公安机关对于李某诈骗的200元应予以追缴
C. 200元属于违法所得,追缴后应返还王某
D. 因李某未满18周岁,对其应不执行行政拘留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之规定,故此A项正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故此B项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故此C项正确;(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李某因吸食毒品被处以行政拘留(未执行),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根据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甲虽因琐事将他人打成轻伤。到案后,甲态度良好,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但伤害行为发生在刑满释放后第四年,故不适用和解程序,本题做法错误。
A. 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C. 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D. 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从一重罪处理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想象竞合。(1)根据《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本题中某企业一个行为中既有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又有假冒注册的商行,属想象竞合,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本题中某企业一个行为中既有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又有假冒注册的商标的行为,属想象竞合,故此B项错误;(3)本案中行为人通过假冒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属于一个行为,造成数个结果,触犯数条罪名的,应属想象竞合,而非数罪并罚,故此C项错误;(4)本案中行为人通过假冒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属于一个行为,造成数个结果,触犯数条罪名的,应属想象竞合,而非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故此C项错误,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应当制作扣押清单
B. 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 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
D. 全程摄像是《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解析:解析:关于A、B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可见,本案中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对孙某商品实施扣押,依法应当制作扣押清单和现场笔录。故A、B选项正确。关于C选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否不得在夜间和法定节假日进行?《行政强制法》并未作规定。该法第43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可见,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执行时,除了情况紧急,一般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执行。这是由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为了达到其履行义务同样的效果,根据行政管理的职权,按照法定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强制执行,所以,一般不得将执行安排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但是,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不同,其紧急性、突发性的特点更加突出,如果行政机关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就是发生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则需要立即对其实施包括扣押在内的行政强制措施。故C选项错误。关于D选项,对于行政机关实施强制行为,是否需要全程录像,《行政强制法》中没有作出任何规定。故D选项错误。
A. 甲因公负伤致残,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工作能力
B. 乙因车祸受伤,但已过规定的医疗期
C. 丙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D. 丁怀孕后做了流产手术,正在产假期间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民警不能辞退的情形。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人民警察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1)A项符合第一项不得辞退情形,正确;(2)B项不符合,错误;(3)C项符合第三项不得辞退情形,正确;(4)D项符合第三项不得辞退情形,正确。综上,本题选ACD。
A. 张某暂缓执行后可能逃跑,不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B. 张某不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也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C. 公安机关应无条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D. 公安机关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时,罚款的决定也同时暂缓执行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可能逃跑的,应当作出不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故此A项当选;(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被处罚人应当提出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故此B项不当选;(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被处罚人才能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故此C项不当选;(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罚款不因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而暂缓执行”,故此D项不当选;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被取保候审人员是否享有选举权。 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既没有判决,更没有剥夺政治权利,因此,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依法可以行使选举权。综上,本题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