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和乙系同班同学,一日甲、乙发生口角,乙当场殴打甲致其轻微伤
B、 张某与孙某系邻居关系,张某因孙某家噪声问题与孙某发生矛盾,张某踢坏孙某家房门
C、 王某与刘某一直有矛盾,王某3次将刘某打伤
D、 学生丙因翻看同桌丁日记而发生争吵,丁殴打丙致其轻微伤
答案:C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C项中王某与刘某一直有矛盾,王某3次将刘某打伤,系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故C的内容不能调解,应选C。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故A、B、D的内容均为可以的调解,不当选。综上,本题选C。
A、 甲和乙系同班同学,一日甲、乙发生口角,乙当场殴打甲致其轻微伤
B、 张某与孙某系邻居关系,张某因孙某家噪声问题与孙某发生矛盾,张某踢坏孙某家房门
C、 王某与刘某一直有矛盾,王某3次将刘某打伤
D、 学生丙因翻看同桌丁日记而发生争吵,丁殴打丙致其轻微伤
答案:C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C项中王某与刘某一直有矛盾,王某3次将刘某打伤,系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故C的内容不能调解,应选C。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故A、B、D的内容均为可以的调解,不当选。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违法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但只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并贴附照片作出处理决定,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中注明。
A. 可以将初某传唤到北京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
B. 可以到初某在北京的住处进行讯问
C. 可以将初某从北京传唤到大连进行讯问
D. 侦查人员传唤初某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人民警察证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异地传唤。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人民警察证,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综上,A、B、D对
A. 唐某
B. 帅某
C. 但某
D. 齐某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组织考试作弊罪。(1)根据《刑法》第284条之一规定,但某事前不明知,也未参与组织,唐某、帅某、齐某均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故此A项、B项、D项当选,C项不选;综上,本题选ABD。
A. 合法
B. 有效
C. 全面
D. 及时
解析:解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遵循的原则是合法、有效。
A. 故意杀人罪
B. 爆炸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一个犯罪行为的主客观方面及同一法条中不同罪名的使用问题,根据刑法规定,同一法条中具体罪名的罗列和概括表述罪名的并列使用。(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定罪的条件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害他人的行为,因为本案例中王某只是为了报复窃贼,而没有杀死清洁工的主观意愿,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是指行为人故意以爆炸方法杀伤群众,破坏公私财产,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而本案中王某为了报复窃贼主观上故意放置了爆炸装置,客观上实施了又引发爆炸导致清洁工(不特定人)死亡的后果,王某的行为符合爆炸罪,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其主观上主要表现为过失,即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本案中王某的行为系故意放置了爆炸装置而导致清洁工的死亡,不是过失所造成的,故此C项不正确;(4)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从法条上理解,本罪的危险方法是该罪名客观方面的概括表述,它不是一个具体的方法,而是指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等危险方法以外的某一类危险方法的总称,而本案中的清洁工系爆炸装置发生爆炸而死亡,而不是其它危险方法所致,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复议机构可以通知第三人参加复议
B. 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复议
C. 第三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复议
D. 第三人不能查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6条规定,申请人以外的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或者由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17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47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外,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同意。故第三人可以查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因此选D。
A. 未经登记,以凯德基金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B. 凯德基金会代表机构被撤销登记后仍以凯德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名义开展活动
C. 凯德基金会备案的临时活动期限届满后继续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D. 凯德基金会未登记代表机构,资助中国境内的“天使基金”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哪些非法活动,情节严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应予以行政拘留。(1)根据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未经登记、备案,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二)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或者注销登记后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三)境外非政府组织临时活动期限届满或者临时活动被取缔后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四)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委托、资助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2)A项中未经登记,以凯德基金会的名义开展活动,不符合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故此A项正确;(3)B项中凯德基金会代表机构被撤销登记后仍以凯德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名义开展活动,不符合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故此B项正确;(4)C项中凯德基金会备案的临时活动期限届满后继续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不符合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故此C项正确;(5)D项中凯德基金会未登记代表机构,资助中国境内的“天使基金”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不符合第四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冻结存款210万元
B. 扣押汽车一部
C. 查封住房一套
D. 扣押军用手枪一把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范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7条之规定,对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本案中210万存款与本案无关,不应当扣押。综上,本题选A
A. 窝藏罪
B. 抢劫罪
C. 包庇罪
D. 伪证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共同犯罪理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本题内容中魏某和刘某系事先同谋类的共犯,在犯罪之前两人事先进行了共谋,对实施的犯罪危害行为都持有故意的心理状态,刘某在事先明知魏某要去抢劫的情况下承诺给予魏某庇护,事后对魏某的犯罪行为都给予了逃避处罚的帮助,故刘某成立抢劫罪的共犯。故本题不选A、C、D,应选B综上所述,此题选B。
A. 李某酒后驾车,公安机关决定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B. 警察发现吴某醉酒影响公共秩序,将其带离现场并约束至酒醒
C.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张某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暂扣尚未出售的猪肉
D. 区税务局认定某公司涉嫌转移财产逃税,扣押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解析:解析:①关于A选项,当事人酒后驾车,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暂扣驾驶证属于一定期限内剥其驾驶资格,是行政处罚中典型的资格罚。故A选项错误。②关于B选项,警察发现吴某醉酒影响公共秩序,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制止其行为,将其带高现场并约末至酒醒,一旦吴某酒醒,警察将会结束对其约束。可见约束人身自由到酒醒属于典型的行政强制措施,而不属于行政处罚。理由有二:一是因为吴某醉酒本身并不违法,醉酒后只是影响而不是扰乱公共秩序,也不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不应当被行政处罚。二是因为约束醉酒的人本身没有制裁性、惩罚性,而是为了预防危险或违法行为的发生,具有临时性和非终局性。故B选项正确。③关于经营者在市场上销售猪肉,依法应当经过检验检疫,否则不得销售。区市监局发现张某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为了制止其违法行为,对其未出售的猪肉采取了暂扣措施,而并不是予以没收,所以并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强制措施。该批猪肉在经过检验检疫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当返还给张某继续销售。可见此处的暂扣不具有惩罚性、制裁性,只是暂时的影响张某对猪肉的使用权,符合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故C选项正确。④关于D选项,区税务局认定某公司涉嫌转移财产逃税,扣押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此处的涉嫌说明区税务局对某公司的转移财产逃税行为只是刚发现一些线索,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只有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作出终局性的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区税务局为了预防公司转移财产逃税,以及进一步展开调查而扣押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等待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不自行履行纳税义务,则将扣押的商品拍卖或变卖抵缴税救。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公司并不存在逃税行为,则依法应当立即解除扣押,返还商品。可见,扣押只是为了调查和预防而对公司的商品采取的临时行政强制措施,影响的是公司对商品的使用权,并不直接影响公司对商品的所有权。故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