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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一日,民警查获一卖淫、嫖娼案件,甲、乙二人涉嫌卖淫、嫖娼被传唤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同时甲卖淫所得200元及避孕套一个被扣押,甲17周岁,乙16周岁。另查明,甲在3个月前曾因盗窃一嫖客钱财被处罚。本案中说法正确的是()。

A、 对于卖淫所得200元及避孕套应予以追缴

B、 乙未满18周岁,对其应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初次违法不予执行拘留

C、 200元属于违法所得,追缴后返还乙

D、 对于卖淫所得及避孕套都应予以收缴

答案:B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本案中:避孕套属实施卖淫违法行为的工具,应予收缴;200元嫖资属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故此A项错误,不当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此B项正确,当选;(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应追缴,但乙同样也是本案违法行为人而非被侵害人,因此追缴后不应再退还于乙,故此C项错误,不当选;(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卖淫所得应予以追缴,避孕套应予以收缴,故此D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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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下列情形中,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是( )。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107f76-4759-18d4-c0b7-826ab0ba5a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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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甲欲诈骗银行贷款100万元,为保证贷款到手后迅速转移,找到乙帮忙想办法将资金汇往境外,乙同意。贷款到手后,乙找到丙,丙明知该笔资金的来源,仍然协助其将资金汇往境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40050-5abb-e17b-c0fc-8c6cff449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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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赵某经营造纸厂,为偷排废物不被发现,侵入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排污口的采样设备,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赵某构成()。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40050-5ae7-b1fb-c0fc-8c6cff449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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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赵某组织多人故意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爆炸等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40050-5b4f-1485-c0fc-8c6cff449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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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执行逮捕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400c9-8411-57fb-c08b-18e65d519d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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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下列活动不需申请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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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证人李某因在刘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其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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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筑包工头甲为了拉拢工程监理乙,一日在请乙吃喝后建议乙去放松放松,乙表示同意。甲将乙带到一美容美发店,乙正在嫖娼时被当场查获。经调查,甲所称放松就是带乙去嫖娼,并且在乙和卖淫女发生性关系之前,甲和店老板讲好嫖资为200元并由甲直接付给了店老板。乙也明知放松的意思就是嫖娼,且明白是甲请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40050-5b78-3fb2-c0fc-8c6cff449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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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400cc-5a1c-0917-c00c-22898b192b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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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唐某找到帅某说想为参加高考的几名学生提供答案,需要一些微型无线收发机。帅某欣然应允,便将无线收发机改装为指甲状交给唐某。唐某又向齐某租赁学校旁边的房子,并说明要为参加高考的几个熟人发送答案,齐某收下200元房租后将房子的钥匙交给了唐某。考试当日,唐某向但某等多名学生发送答案时,被警方现场抓获。本案中,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有()。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40050-5b16-3872-c0fc-8c6cff449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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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一日,民警查获一卖淫、嫖娼案件,甲、乙二人涉嫌卖淫、嫖娼被传唤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同时甲卖淫所得200元及避孕套一个被扣押,甲17周岁,乙16周岁。另查明,甲在3个月前曾因盗窃一嫖客钱财被处罚。本案中说法正确的是()。

A、 对于卖淫所得200元及避孕套应予以追缴

B、 乙未满18周岁,对其应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初次违法不予执行拘留

C、 200元属于违法所得,追缴后返还乙

D、 对于卖淫所得及避孕套都应予以收缴

答案:B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本案中:避孕套属实施卖淫违法行为的工具,应予收缴;200元嫖资属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故此A项错误,不当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此B项正确,当选;(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应追缴,但乙同样也是本案违法行为人而非被侵害人,因此追缴后不应再退还于乙,故此C项错误,不当选;(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卖淫所得应予以追缴,避孕套应予以收缴,故此D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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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题目
100、下列情形中,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是( )。

A. 甲驾车闯红灯致1死2伤

B. 乙在一开放的、用于社会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居民小区不慎将一小孩撞死

C. 丙驾驶拖拉机在自家耕地不慎将人撞死

D. 丁在公共停车场倒车时不慎将一妇女撞死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交通肇事罪的知识点。(1)甲驾车闯红灯致1死2伤,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此A项正确;(2)乙在一开放的、用于社会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居民小区不慎将一小孩撞死,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此B项正确;(3)丙驾驶拖拉机在自家耕地不慎将人撞死,耕田系非道路,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此C项错误;(4)丁在公共停车场倒车时不慎将一妇女撞死,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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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甲欲诈骗银行贷款100万元,为保证贷款到手后迅速转移,找到乙帮忙想办法将资金汇往境外,乙同意。贷款到手后,乙找到丙,丙明知该笔资金的来源,仍然协助其将资金汇往境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乙构成贷款诈骗罪,丙构成洗钱罪

B.  甲构成贷款诈骗罪,乙、丙构成洗钱罪

C.  乙构成贷款诈骗罪和洗钱罪,应予数罪并罚

D.  甲、乙、丙构成贷款诈骗罪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贷款诈骗罪、洗钱罪的犯罪构成、共同犯罪、数罪并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根据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贷款诈骗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犯罪客体为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本案,甲、乙是符合责任年龄、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符合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上甲乙表现为故意,以非法占有银行贷款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目的,是故意犯罪;犯罪客体为侵犯了银行贷款的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客观方面甲、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实施了骗取银行贷款100万元,并将巨额资金汇往境外非法占有。综上,甲乙均构成贷款诈骗罪。甲乙在犯罪过程中存在意思联络,犯罪分工,是共同犯罪。洗钱罪是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在企业或者市场上流通等手段使其合法化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犯罪构成四要件,洗钱罪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为主)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客观方面是明知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七种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事实,实施提供资金帐户、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五种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七类犯罪的违法所得及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周转,使之成为合法化收入。本案丙是符合责任年龄、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符合洗钱罪罪的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丙明知该笔资金的来源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为了掩饰、隐瞒贷款诈骗犯罪所得及其来源和性质,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周转,使之成为合法化收入;犯罪客观方面是丙明知该笔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仍然协助乙将资金汇往境外,实施了犯罪行为。本案中丙在洗钱犯罪之前,没有与甲乙就贷款诈骗进行事前协商、意思联络,未参与贷款诈骗犯罪,是在甲乙实施了贷款诈骗罪之后才实施了洗钱犯罪。故丙只构成洗钱罪,不构成贷款诈骗罪。本案甲在犯罪预备阶段,为保证犯罪实施后快速转移犯罪所得,邀约乙共同犯罪,甲乙之间存在预谋与意思联络,乙同意参与,更对甲犯罪产生心理上支持,增加了甲实施犯罪成功的信心;后甲实施犯罪,乙予以配合,帮助转移犯罪所得,两人共同参与实施了贷款诈骗犯罪。甲乙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贷款100万元,涉案金额为100万元,已达立案标准(数额两万元以上),涉案金额“数额特别巨大”,犯罪行为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甲与乙构成贷款诈骗罪,是犯罪既遂,是共同犯罪,且均为主犯。另外,乙在实施了贷款诈骗后,找到丙,丙明知该笔资金的来源(七类犯罪所得),仍然协助其将资金汇往境外,实施了洗钱的犯罪行为,构成了洗钱罪。乙犯罪后为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实施了洗钱的行为,但根据刑法吸收犯理论,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从一重罪而论(贷款诈骗罪最高刑无期徒刑,洗钱罪最高刑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其所实施的犯罪定罪量刑,不实行数罪并罚。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实施贷款诈骗罪之后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实施洗钱行为,只构成贷款诈骗罪,不构成洗钱罪。综上,乙不构成洗钱罪,只构成贷款诈骗罪。综上所述,故A项正确;BCD项均错误,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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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赵某经营造纸厂,为偷排废物不被发现,侵入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排污口的采样设备,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赵某构成()。

A.  污染环境罪

B.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C.  污染环境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当数罪并罚

D.  非法经营罪

解析:解析:该题考察污染环境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经营罪(1)赵某为偷排废物不被发现的犯罪目的,而采用侵入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排污口的采样设备的方法,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题目未交代赵某的行为造成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因此不构成污染环境罪。故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赵某侵入系统,造成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后果,其行为单独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故B项正确(3)只有两种不同行为在实践中经常并发在一起,具有了类型化的特征,才能构成牵连犯,牵连关系要具有类型化、通常性的特征。两种不同行为要具有高度伴随的关系,如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后实施诈骗、盗窃车辆后为了销赃伪造印章、证件的。本题中,赵某为了偷排废物不被发现,采用侵入环境质量检测系统的方法,造成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后果。从常识判断,并不具有牵连犯特征。赵某仅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必并罚。(4)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赵某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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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赵某组织多人故意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爆炸等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寻衅滋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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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执行逮捕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错误逮捕的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题干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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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下列活动不需申请的是()。

A.  国家举行的国庆庆祝活动

B.  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纪念活动

C.  国家机关依照法律举行的集会

D.  企业依照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之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下列活动不需申请:(一)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二)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故此A、B、C、D四项均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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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证人李某因在刘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其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李某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B.  经人民法院通知,李某因担心报复而不出庭作证,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李某出庭作证

C.  公安机关可以在询问笔录中使用化名代替李某的个人信息

D.  李某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就餐、住宿费用,应当给予补助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证人作证。(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故此B项错误;(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故此C项正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公安机关业务经费。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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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筑包工头甲为了拉拢工程监理乙,一日在请乙吃喝后建议乙去放松放松,乙表示同意。甲将乙带到一美容美发店,乙正在嫖娼时被当场查获。经调查,甲所称放松就是带乙去嫖娼,并且在乙和卖淫女发生性关系之前,甲和店老板讲好嫖资为200元并由甲直接付给了店老板。乙也明知放松的意思就是嫖娼,且明白是甲请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对乙应以嫖娼予以处罚

B.  对甲不能以介绍卖淫给予处罚。因甲未直接为卖淫女介绍卖淫,只是与店老板商谈乙嫖娼的事

C.  200元应作为嫖资追缴

D.  对店老板应以介绍卖淫给予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卖淫嫖娼行为。(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款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乙构成嫖娼,故A正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款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甲和店老板谈嫖资的行为属嫖娼的帮助犯,故甲构成嫖娼,不能以介绍卖淫处罚。故B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已支付的嫖资是违法所得,应追缴,故C正确。(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为卖淫女提供场所容留卖淫的属于容留卖淫的行为,故店老板构成容留卖淫。故D错误。综上,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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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突发事件的分类以及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此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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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唐某找到帅某说想为参加高考的几名学生提供答案,需要一些微型无线收发机。帅某欣然应允,便将无线收发机改装为指甲状交给唐某。唐某又向齐某租赁学校旁边的房子,并说明要为参加高考的几个熟人发送答案,齐某收下200元房租后将房子的钥匙交给了唐某。考试当日,唐某向但某等多名学生发送答案时,被警方现场抓获。本案中,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有()。

A.  唐某

B.  帅某

C.  但某

D.  齐某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组织考试作弊罪。(1)根据《刑法》第284条之一规定,但某事前不明知,也未参与组织,唐某、帅某、齐某均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故此A项、B项、D项当选,C项不选;综上,本题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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