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若拘留已经开始执行,则张某需执行拘留完毕后再申请复议
B、 张某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公安机关对张某可以暂缓执行拘留
C、 张某申请暂缓执行拘留须由李某作担保人
D、 张某、李某必须同时申请复议
答案:B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被处理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此A项错误;(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故此B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故此C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若拘留已经开始执行,则张某需执行拘留完毕后再申请复议
B、 张某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公安机关对张某可以暂缓执行拘留
C、 张某申请暂缓执行拘留须由李某作担保人
D、 张某、李某必须同时申请复议
答案:B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被处理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此A项错误;(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故此B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故此C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戒毒条例》。根据《戒毒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故此题错误。
A. 紧急止付指令是由公安机关发出的,钱某的损失由公安机关承担
B. 紧急止付指令是因孔某的恶意举报引起的,钱某的损失由孔某承担
C. 紧急止付是由银行进行操作的,钱某的损失由银行承担
D. 钱某的损失,由公安机关、银行与孔某共同承担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通讯网络诈骗中紧急止付指令的问题。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五条被害人在办理被骗(盗)资金返还过程中,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应的工作.故此AC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网络安全法》。根据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本题中讲到的“公安机关防范、调查恐怖活动和侦查犯罪活动”以偏概全,表述错误。综上,该题表述错误。
A. 甲是唯一知晓同案犯裴某手机号的人,其主动供述裴某手机号,侦查机关据此采用技术侦查手段将裴某抓获
B. 乙因购买境外人士赵某的海洛因被抓获后,按司法机关要求向赵某发短信“报平安”,并表示还要购买毒品。赵某因此未离境,等待乙时被抓获
C. 丙被抓获后,丙的父亲找到同案犯藏匿地点,协助侦查机关将其抓获
D. 丁被抓获后,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的体貌特征,同案犯由此被抓获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立功的理解。(1)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认定立功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三条: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有下列行为之一,且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分子的协助行为成功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应认定有立功表现:(二)提供了不为司法机关掌握或者司法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藏匿的线索的;本题甲是唯一知晓裴某手机号的人,除此之外其他人无法掌握斐某的手机号,甲又主动将号码提供给侦查机关,从而抓获裴某,甲的行为符合这项规定,构成立功。故此A项错误。(2)关于印发《关于认定立功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三条: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有下列行为之一,且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分子的协助行为成功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应认定有立功表现:(三)交代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方式,又按要求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本题乙按司法机关要求协助侦查机关抓获赵某,构成立功。故此B项错误。(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四条第3项规定: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分子“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因此,本题丙没有立功表现。故此C项正确。(4)根据《关于认定立功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第三条第二款:共同犯罪中同案犯的姓名、住址、体貌特征、联络方式等基本信息,属于犯罪分子应当供述的范围。犯罪分子只提供上述基本信息的,不应认定为立功。因此,本题丁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体貌特征是应当供述的范围,不属于立功。故此D项正确。综上,正确答案是C。
A. 如果小王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 对小王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C. 讯问小王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 讯问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0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此A项正确;(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8条 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并根据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在生活和学习方面给予照顾。故此B项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3条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故此C项正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5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对笔录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核实清楚,准予更正或者补充。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甲窜入某乡村农户家盗窃,未窃得有价值财物
B. 乙窜至某工厂行政办公室窃得现金5000元,离开现场时未经反抗被巡逻民警抓获,在他身上搜出匕首一把
C. 丙在某公交车上扒窃乘客口袋里的现金1200元
D. 丁窜入某居民单家独院的围墙内准备盗窃就被户主抓获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盗窃罪。(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故普通盗窃需要数额较大才够罪,而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无需数额较大直接构成盗窃罪,本题中A项系入户盗窃,B项系携带凶器盗窃,C项系扒窃,故A项正确、B项正确、C项正确;(2)根据《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入户盗窃”的“户”,是指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为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蓬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故D项构成入户盗窃,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民警甲对一起盗窃案件现场进行勘验时,因警力紧缺,甲在向单位领导汇报后,便邀请见证人在场,由自己一人和同行的辅警对现场进行勘验,并对勘验过程进行全过程音视频记录。
B. 民警乙在一名卖淫嫌疑人被作出行政处罚后,民警乙带领警务辅助人员在办案区视频范围下向嫌疑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C. 民警丙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某人涉嫌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丙在征得本地人民法院和复议局同意后,当场使用对讲机向单位领导汇报了案情,之后由自己一人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D. 消防救援机构将一起消防行政拘留案件移送某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丁在收到相关材料后,未由消防救援作出行政拘留决定,而是呈报本人所在的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作出了行政拘留决定。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民警甲单人勘验的做法错误,民警乙一人送达文书的做法正确,故A当选,B不当选;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七条:“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现场执法的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经商当地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同意,可以通过视频或者使用对讲机通报、确认案情等方式落实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的要求,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因此民警丙一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做法正确,C不当选;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八条:““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是指国家安全机关和海警机构。对消防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医药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的行政拘留处罚,消防救援机构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因此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做法正确,D不当选。
A.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B.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C.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D.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解析:解析: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予以没收:(一)参加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二)积极参加恶势力组织的;(三)教唆、诱骗他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他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的;(四)为有组织犯罪活动提供资金、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五)阻止他人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提供有组织犯罪证据,或者明知他人有有组织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故D正确。
A. 甲趁同事上卫生间拿走同事包里的300元钱
B. 乙是公司会计。某日,利用其保管的保险柜钥匙,打开保险柜拿走现金1000元
C. 丙自制了螺丝刀,准备偷自行车,在街上寻找目标时被查获
D. 丁是某公司保安。某夜,趁公司无人,将公司财务室的600元现金拿走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盗窃与职务侵占的区别。(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盗窃。故A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故乙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行为,故B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丙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的行为。故C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丁的行为属于盗窃的行为。故D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民警王某唆使保安员吴某殴打犯罪嫌疑人曹某致轻伤
B. 民警沈某用枪击毙正在劫持人质的犯罪嫌疑人时造成人质惊吓
C. 公安机关对没有倒卖车票事实的朱某予以行政拘留
D.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徐某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国家赔偿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规定,A项属于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B项民警沈某属于合法使用武器,对人质造成的惊吓不予赔偿;(3)C项属于违法拘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4)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D项,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依法采取取保候审,不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本题选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