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本案中6月1日扣押,应到7月1日到期,延长三十日应至7月31日,故本题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本案中6月1日扣押,应到7月1日到期,延长三十日应至7月31日,故本题错误。
A. 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
B. 如林某提起行政诉讼,防汛指挥机构应暂停强制清除
C. 在法定节假日,防汛指挥机构也可强制清除
D. 防汛指挥机构可与林某签订执行协议约定分阶段清除
解析:解析:①《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的是一般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坊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第51条规定了相应的程序,第52条规定的是立即实施代履行,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由此可见,防汛指挥机构认为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林某无法清除,此时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故A选项正确。②《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本案发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认为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如果不立即清除将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由此可见,如林某提起行政诉讼,原则上防汛指挥机构不停止强制清除,故B选项错误。鼻③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时要文明执法,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执行,但是紧急情况的除外。本题属于紧急情况,所以可以在法定节假日执行,故C选项正确。④行政强制执行中的约定分阶段履行,是指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约定分阶段履行。本题中的情形属于立即实施代履行的情形。本案是在紧急防汛期清理河道里的障碍物,十万火急,如果约定分阶段清除,将会损害公共利益,故D选项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根据《刑法》第122条之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三)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四)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故刘某涉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解析:【解析】(1)根据《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三)有立功表现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故此不是应当,是可以。
A. 某国有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不了解对方资信的情况下,为其提供经济担保,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B. 某民营企业负责人未经调查,盲目同无资金来源的另一方进行购销活动而被诈骗,单位损失严重
C. 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供方提供的质次价高的产品,未经检查而自行同意接受货物,给国家带来重大损失
D. 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对方签订购销合同,但由于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根据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要点。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只有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成立本罪。如果严重不负责任而不能履行合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成立本罪。国有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不了解对方资信的情况下,为其提供经济担保,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故此A项正确。民营企业负责人,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关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国有性质的要求。故B错误。该工作人员对供方提供的质次价高的产品,未经检查而自行同意接受货物,不属于“被骗”情形。故C错误。由于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属于被骗。故D错误。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根据《宪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综上,本题描述正确。
A. 对其约束至酒醒
B. 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C.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 作出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醉酒后驾驶营运车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之规定。综上,本题选ABC
解析:解析:《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行政复议法题目
解析:解析: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决定自其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个人财务及日常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五年。
A. C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B. A省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C. A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 B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解析:解析: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等经营设施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综上,本题选B
A. 殴打他人
B.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C. 殴打他人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D. 寻衅滋事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殴打他人、寻衅滋事、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案中丙等三人还实施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故此A项不全面;(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被侵害人身体实施强制,并足以使被侵害人行动自由受到限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案中丙等三人除非法限制乙的人身自由外,还实施了殴打乙的违法行为,故此B项不全面;(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丙等三人实施了殴打他人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二种违法行为,故此C项正确;(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行为人因纠纷实施殴打他人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