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刘某虽符合逮捕条件但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市公安局对其逮捕后,刘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及控告,市公安局督察机构可派督察人员进行督察
B、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提不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侯某因没有及时采取监视居住而脱逃,必须由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进行督察
C、 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因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邱某未办理监视居住,督察机构可以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
D、 民警门某向干扰证人作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通风报信,必须由本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进行督察
答案:A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上下级督察机构的督察职责和权限。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规定,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根据《公安机关督查条例》第五条规定,督察机构可以向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处情况;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督察。因此,本题正确选项AC
A、 刘某虽符合逮捕条件但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市公安局对其逮捕后,刘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及控告,市公安局督察机构可派督察人员进行督察
B、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提不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侯某因没有及时采取监视居住而脱逃,必须由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进行督察
C、 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因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邱某未办理监视居住,督察机构可以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
D、 民警门某向干扰证人作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通风报信,必须由本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进行督察
答案:A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上下级督察机构的督察职责和权限。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规定,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根据《公安机关督查条例》第五条规定,督察机构可以向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处情况;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督察。因此,本题正确选项A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贪污罪的主体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一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和发放;第二条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和发放;第三条土地的经营、管理和宅基地的管理;第四条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发放;第五条代征、代缴税款;第六条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第七条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主任李某构成贪污罪的主体,构成贪污犯罪。
A. 公安机关
B. 检察机关
C. 电信业务经营者
D. 银行部门
解析:这道题目主要考察的是对物联网卡使用监测预警机制的理解,以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识别。我们来逐一分析选项,并深入理解这个知识点。
### 题干解析
题干提到“对物联网卡的使用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这意味着需要有一个机构或组织负责监控物联网卡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使用的情况。异常使用可能包括盗用、滥用等情况,因此需要采取措施,比如暂停服务、重新核验身份等。
### 选项分析
- **A: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等,虽然他们可能会介入到物联网卡的异常使用调查中,但并不是直接负责监测和预警的主体。
- **B: 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负责法律监督和公诉工作,主要是在案件发生后进行法律追责,而不是在日常使用中进行监测。
- **C: 电信业务经营者**
电信业务经营者是指提供电信服务的公司或机构,他们直接管理和监控用户的通信服务,包括物联网卡的使用。他们有责任建立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异常使用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 **D: 银行部门**
银行部门主要负责金融服务,与物联网卡的使用监测关系不大,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涉及金融安全,但并不是主要的监测主体。
### 正确答案
因此,正确答案是 **C: 电信业务经营者**。他们负责物联网卡的管理和监控,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 知识点深入理解
物联网(IoT)是指通过互联网将各种物理设备连接起来,实现数据的交换和处理。物联网卡是专门用于物联网设备的SIM卡,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能交通、工业自动化等领域。
#### 联想与例子
想象一下,你家里有一个智能冰箱,它通过物联网卡连接到互联网,能够实时监控食材的存储情况。如果这个冰箱的物联网卡被盗用,或者被用于不当的用途(比如发送大量垃圾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就需要及时发现这个异常情况。
例如,假设某个用户的冰箱在短时间内发送了大量的数据,这可能是因为它被黑客攻击了。电信公司会通过监测系统发现这一异常,立即采取措施,比如暂停该卡的服务,联系用户进行身份核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用户的权益。
A. 本案的办案期限为9月1日至9月30日
B. 如案情复杂,经审批后,本案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至10月30日
C. 如两人系邻里纠纷引发,可以调解处理
D. 延长办案期限应当经县公安局局长批准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由于本案王某的伤势鉴定花了6天时间,故此本案的办案期限应当在办案期限的三十日后延6天,截至10月6日。故此A项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由于本案王某的伤势鉴定花了6天时间,故此本案的办案期限应当在办案期限的三十日或六十日的届满期限后延6日。故此B项错误;(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之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故此C项正确;(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之规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依照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其后果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甲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过失爆炸罪,其行为构成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因此,本题正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根据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甲虽因琐事将他人打成轻伤。到案后,甲态度良好,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但伤害行为发生在刑满释放后第四年,故不适用和解程序,本题做法错误。
A. 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B. 如果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应当撤销案件
C.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法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D.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肖某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侦查终结和撤销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根据《刑诉法》第十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故B错误。
A. 张某经常打骂3岁的女儿
B. 华北的刘某在冬天故意让10岁的儿子穿单衣
C. 吴某不让自己80岁的母亲离开房间
D. 侯某强迫妻子过度劳动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虐待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属于虐待,本题中ABCD行为均符合虐待行为的构成要件。综上,本题选ABCD选项
A. 发现吴某的委托人史某欲将其邻居打残
B. 发现吴某有涉密情报正向境外组织邮寄
C. 发现吴某曾实施了故意杀死多人的事实,公安机关尚未掌握
D. 发现吴某的同学刘某准备对一商场实施爆炸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知悉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是否要告知司法机关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故此AB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12小时
B. 24小时
C. 48小时
D. 72小时
解析: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9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 因特大台风“魏玛”登陆A市,A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沿海快速路实行交通管制
B. B市绕城高速发生十余辆汽车连环追尾的交通事故,导致多人伤亡。B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迅速对绕城高速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C. C县因医患纠纷发生大规模群众聚集闹事事件,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C县公安局直接决定对部分区域实行交通管制
D. D市为了建设地铁2号线,对修建区域的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限制交通措施,D市公安局在电视台进行了公告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采取交通管制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之规定,综上,本题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