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未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B、 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C、 游行人员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
D、 游行人员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答案:A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之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故此A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故此B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
A、 未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B、 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C、 游行人员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
D、 游行人员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答案:A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之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故此A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故此B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犯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罪数认定。根据《刑法》第120条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故对张某应以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罪、爆炸罪、绑架罪数罪并罚。
A. 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
B. 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
C. 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D. 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的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
解析:解析:《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五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的情形。
A. 王某虽然是陈某抢劫的被害人,但其行为仍成立贩卖毒品罪
B. 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C. 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被抢劫罪吸收,不另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 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导致其过量吸食进而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抢劫罪和贩卖毒品罪。(1)无论贩毒者是否被抢劫,王某主观上为了贩卖毒品而购进毒品,其已实施了贩毒的行为 ,因此构成贩卖毒品罪。故选项A不选。(2)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该意见第7条明确规定: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这种行为俗称“黑吃黑”,也构成犯罪。选项B正是这种“黑吃黑”行为。故选项B不选。(3)抢劫毒品后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并没有侵犯新的法益。可以用“事后的不可罚理论”来解释,非法持有毒品是抢劫毒品的当然结果,本案只是单纯持有,并没有继续贩卖,因此不可罚,只构成一罪。故选项C不选。(4)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陈某不必对刘某死亡行为负责,因为刘某是一个成年人,他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这就好比甲将一把工艺匕首送给乙收藏,乙以之自杀,甲无须承担责任一样。故选项D选。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4条第(六)项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勘验、检查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勘验、检查笔录的,不再制作现场笔录。所以是对的。
A. 王女士要求小李赔偿车窗玻璃维修费的诉求,符合民法典规定。
B. 小李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由于事先没有征得王女士的同意,擅自砸碎玻璃,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 小李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虽然造成了损失,但引起险情发生的是王女士,应当由王女士自行承担损失。
D. 王女士要求小李赔偿车窗玻璃维修费的诉求,不符合民法典规定。
解析:解析: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孩子于炎炎夏日锁在车内,存在危险,属于紧急情形,小李的行为符合紧急救助,不承担民事责任,故A错误,D正确。王女士本人在现场,且进行呼救,不符合无因管理情形,B错误。
A. 王某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甲串通,将甲卖给多名未婚大龄男青年,然后甲再找机会逃走,获利50万元。王某和甲构成诈骗罪
B. 为使张某早日成婚,张某父母积极谋划、出钱,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张某无奈成婚。张某对收买乙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 赵某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不顾妇女丙反对,强行将其出卖给他人。赵某构成拐卖妇女罪
D. 孙某从他人处收买妇女丁,又原价卖出。孙某构成拐卖妇女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串通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故A、C正确;上述解释第八条:出于结婚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出于抚养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涉及多名家庭成员、亲友参与的,对其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B中张某父母为主要作用人员,张某对收买乙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故B正确;D项中孙某从他人处收买妇女丁,又原价卖出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故D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公安机关只能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进行处罚,不能对非法就业的外国人进行处罚
B. 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该俄罗斯人限期出境,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可以遣送出境,其10年内不得入境
C. 公安机关不仅处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还对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D. 该俄罗斯人对遣送出境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的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故A项错误,C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故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市民警在核实甲的民警身份后予以放行
B. 市民警应当扣留甲携带的枪支
C. 市民警应当拒绝甲携带枪支进入B市城区
D. 市民警应当立即暂扣甲,通知A市公安局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枪支管理法》中枪支的日常管理。根据《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携带枪支必须同时携带持枪证件,未携带持枪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扣留枪支,因此,本题选B
A. 甲是唯一知晓同案犯裴某手机号的人,其主动供述裴某手机号,侦查机关据此采用技术侦查手段将裴某抓获
B. 乙因购买境外人士赵某的海洛因被抓获后,按司法机关要求向赵某发短信“报平安”,并表示还要购买毒品。赵某因此未离境,等待乙时被抓获
C. 丙被抓获后,丙的父亲找到同案犯藏匿地点,协助侦查机关将其抓获
D. 丁被抓获后,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的体貌特征,同案犯由此被抓获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立功的理解。(1)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认定立功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三条: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有下列行为之一,且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分子的协助行为成功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应认定有立功表现:(二)提供了不为司法机关掌握或者司法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藏匿的线索的;本题甲是唯一知晓裴某手机号的人,除此之外其他人无法掌握斐某的手机号,甲又主动将号码提供给侦查机关,从而抓获裴某,甲的行为符合这项规定,构成立功。故此A项错误。(2)关于印发《关于认定立功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三条: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有下列行为之一,且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分子的协助行为成功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应认定有立功表现:(三)交代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方式,又按要求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本题乙按司法机关要求协助侦查机关抓获赵某,构成立功。故此B项错误。(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四条第3项规定: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分子“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因此,本题丙没有立功表现。故此C项正确。(4)根据《关于认定立功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第三条第二款:共同犯罪中同案犯的姓名、住址、体貌特征、联络方式等基本信息,属于犯罪分子应当供述的范围。犯罪分子只提供上述基本信息的,不应认定为立功。因此,本题丁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体貌特征是应当供述的范围,不属于立功。故此D项正确。综上,正确答案是C。
A. 王某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
B. 李某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
C. 张某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表现突出
D. 孙某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1年后,经诊断评估,戒毒情况良好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故此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