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配购猎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配购枪支后30日内向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B、 配购麻醉注射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配购枪支后30日内向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C、 营业性射击场配置的民用枪支可以携带出营业性射击场
D、 猎民、牧民配置的猎枪不得携带出猎区、牧区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枪支管理法》关于枪支的配备和配置。(1)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配购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配购枪支后三十日内向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民用枪支持枪证件。故此A项、B项正确;(2)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配置的民用枪支不得携带出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故此C项错误;(3)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猎民、牧民配置的猎枪不得携带出猎区、牧区。,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
A、 配购猎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配购枪支后30日内向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B、 配购麻醉注射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配购枪支后30日内向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C、 营业性射击场配置的民用枪支可以携带出营业性射击场
D、 猎民、牧民配置的猎枪不得携带出猎区、牧区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枪支管理法》关于枪支的配备和配置。(1)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配购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配购枪支后三十日内向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民用枪支持枪证件。故此A项、B项正确;(2)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配置的民用枪支不得携带出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故此C项错误;(3)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猎民、牧民配置的猎枪不得携带出猎区、牧区。,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
A. 甲构成抢劫罪的未遂
B. 对甲使用暴力强行夺回自己所输10万元钱的行为不以犯罪论处
C. 乙构成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从一重处罚
D. 乙构成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抢劫罪、故意伤害和共同犯罪的知识点。(1)根据《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一般以抢劫罪论处,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故此A项错误;(2)根据《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一般以抢劫罪论处,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故此B项正确;(3)乙的行为构成了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故此C项错误;(4)乙的行为构成了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故此题错误。
A. 赵某和吴某都有权申请行政复议,但被侵害人吴某无权提起行政诉讼
B. 赵某申请行政复议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C. 赵某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提起行政诉讼
D. 赵某应当在法定的时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故此A项错误,吴某作为被侵害人,既有权提起行政复议,也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故此B项错误,赵某既能申请行政复议,也能提起行政诉讼;故此C项正确,赵某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此D项正确,赵某应当在法定的时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综上,本题选CD。
A. 传播淫秽物品罪
B. 走私淫秽物品罪
C. 渎职罪
D. 走私普通货物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走私淫秽物品罪、渎职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1)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364条第1款),是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它与走私淫秽物品罪在犯罪对象以及主观目的上有一致的地方,但两罪所侵犯的客体有很大的差异,传播淫秽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而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的管理,客体的差异是两罪区别的关键。对上述行为,因为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王某为李某夹带淫秽物品入境的行为提供帮助,而非为其传播提供帮助,所以应认定为走私淫秽物品罪。故此A项错误;(2)走私淫秽物品罪(刑法152条),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根据刑法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王某身为邮政人员,明知李某通过行李夹带邮寄淫秽物品的方式走私淫秽物品仍为其提供帮助,故此B项正确;(3)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不属国家机关范畴,,故邮局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畴。此C项错误;(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153条),是指违反海关法规,走私刑法第151条、152条、第347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纳税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与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走私淫秽物品罪的主观要件除故意外,还要求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走私淫秽物品罪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故D错误。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所以,应选错误
A. 甲明知一贫如洗的赵某通过电信诈骗获得一辆价值600万元的高级跑车,仍然接受赵某赠与,收取该辆跑车
B. 乙以5000万元购买了钱某通过诈骗获取的价值1.5亿元的名贵钻石
C. 丙无偿获得了孙某诈骗而得的一部价值10万元高级限量版名牌手机
D. 丁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获得了李某诈骗得到的一辆价值70余万元的电动汽车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诈骗案件被诈骗财物应当追缴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故此ABC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公安机关对阿某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B. 公安机关不公开阿某工作单位液化天然气厂的真实名称、地址
C. 公安机关变更阿某的姓名
D. 禁止阿某接触特定的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反恐怖主义保障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根据法条规定,ABC正确,D错误。综上,本题选D。
A. 甲地公安机关对江某可以嫖娼受案调查
B. 经鉴定,卢某为精神病人,若江某明知其为精神病人而与之发生性行为,应定为强奸罪
C. 经鉴定,卢某为精神病人,且属于被引诱卖淫,对其应以卖淫从轻、减轻处罚
D. 乙地公安机关可对陈某以引诱卖淫受案调查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0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故此A项陈某居住地甲地无管辖权;(2)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江某行为构成强奸罪,故此B项应选;(3)卢某为精神病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故此C项错误;(4)乙地为行为发生地,乙地有管辖权,故此D项应选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过失爆炸罪与不作为的爆炸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不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但由于其错误认识而导致偏离其主观愿望的危害结果的发生,相对于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甲作为电气设备维修工,负有电气设备受损后的维修义务,其发现电气设备损坏后,有能力履行维修义务却故意不履行,已经预见到可能引起爆炸起火,对危害后果持放任心态,客观上电气受损引起爆炸起火造成了重大损失,故甲的行为构成爆炸罪(间接故意)。
A. 污染环境罪
B.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C. 污染环境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当数罪并罚
D. 非法经营罪
解析:解析:该题考察污染环境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经营罪(1)赵某为偷排废物不被发现的犯罪目的,而采用侵入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排污口的采样设备的方法,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题目未交代赵某的行为造成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因此不构成污染环境罪。故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赵某侵入系统,造成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后果,其行为单独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故B项正确(3)只有两种不同行为在实践中经常并发在一起,具有了类型化的特征,才能构成牵连犯,牵连关系要具有类型化、通常性的特征。两种不同行为要具有高度伴随的关系,如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后实施诈骗、盗窃车辆后为了销赃伪造印章、证件的。本题中,赵某为了偷排废物不被发现,采用侵入环境质量检测系统的方法,造成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后果。从常识判断,并不具有牵连犯特征。赵某仅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必并罚。(4)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赵某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