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猎枪
B、 麻醉注射枪
C、 军用枪支
D、 射击运动枪支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枪支管理法》关于枪支的配备和配置。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八条规定,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批。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配置射击运动枪支时,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民用枪支持枪证件。因此,本题选D
A、 猎枪
B、 麻醉注射枪
C、 军用枪支
D、 射击运动枪支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枪支管理法》关于枪支的配备和配置。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八条规定,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批。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配置射击运动枪支时,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民用枪支持枪证件。因此,本题选D
A. 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
B. 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C. 安排民用爆炸物品押运员在施工现场监督
D. 爆破作业结束后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
解析:解析: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故除C选项安排民用爆炸物品押运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条例未规定外,ABD选项均是条例中的规定。综上,本题选ABD
A. 甲为了烧死邻居(与多人的住房连在一起)一家,深夜用火柴点燃邻居家门口墙边的柴垛后离开,后因下雨把火浇灭
B. 乙趁邻居家4岁小女孩家长不在家,以给吃糖果为由,把小女孩骗进家里,脱了裤子后用生殖器顶撞小女孩的阴部
C. 丙窜入农户家盗窃,未窃得财物
D. 丁在远处开枪射杀仇人,却把和仇人长相、衣着相似的另一人击中,致其死亡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犯罪形态的既遂和刑法分则相关知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甲有放火故意且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仍然构成犯罪既遂。故此A项正确;(2)如乙无奸淫故意,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乙构成猥亵儿童犯罪既遂。如已有奸淫故意,对幼女实行接触说,那么也构成强奸罪的既遂。故此B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丙有入户盗窃的行为,入户盗窃属于行为犯,即使没有窃得财物也构成盗窃犯罪既遂。故此C项正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丁有杀人的犯罪故意,但是产生了具体认识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不论是对象错误还是打击错误,都构成故意杀人犯罪既遂。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准备参军的陈某
B. -今年6周岁的小丽
C. -回国定居的华侨陈某
D. -在中国境内的常住外国人约翰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居民身份证的申领。(1)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之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故此B项正确;(2)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九条之规定,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故此A、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题中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题干说法错误。
解析:解析:《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手铐的使用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另外,《条例》未规定嫌疑人服从命令后不能对其使用手铐,因此本案符合使用手铐的条件,且不存在不能使用手铐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制服性警械(警棍、催泪弹等)时,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而约束性警械无相关规定。
A. 刘某因卖淫拟决定行政拘留15日并处5000元罚款
B. 王某因赌博拟决定行政拘留15日并处3000元罚款
C. 张某因殴打他人拟决定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
D. 某典当行违反了典当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拟决定吊销其许可证
解析: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故A项正确,B项正确,C项错误,D项正确。
A. 如果甲酒后耍威风、无事生非、寻求精神刺激,持刀砍乙,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应定性为寻衅滋事
B. 如果甲针对的目标和对象就是乙,意图对乙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应定性为故意伤害
C. 甲将自己的手划伤,如果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乙,称乙持刀将其手砍伤,意图使乙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应定性为诬告陷害
D. 甲将自己的手划伤,如果甲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称乙持刀将其手砍伤,以逃避处罚,应定性为提供虚假证言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诬告陷害和提供虚假证言的区别。(1)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故此A项正确;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甲侵犯的是特定人的身体健康权,应定性为故意伤害,故此B项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乙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应定性为诬告陷害,故此C项正确;(4)理由同C项,甲意图逃避处罚而非使已收到刑事追究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
A. 某盗窃案的一份搜查笔录上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侦查人员到庭说明当时物品持有人在场但拒绝签名的情况,且有见证人证明
B. 某汽车盗窃案中的赃物汽车已经发还给被害人,但发还之前对该汽车所拍摄的一组照片上未注明与原物核对无异字样,后经被害人到庭说明,确认该照片即为被盗车辆的照片
C. 在某放火案现场提取的点火用的打火机已丢失,侦查人员提供同种打火机作为证据,并到庭说明了情况
D. 在某杀人案的现场勘验中提取了一枚嫌疑人的右手食指指纹,但在勘验笔录中没有记录,侦查人员到庭说明当时由于疏忽,忘记在笔录中注明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证据排除。(1)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第(一)、(二)项之规定,“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存在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一)收集调取的物证、书证,在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物品特征、数量、质量、名称等注明不详的;(二)收集调取物证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无复制时间、无被收集、调取人(单位)签名(盖章)的;”,故此A项、B项正确;(2)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据以定案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或者依法应当返还时,才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原物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此B项;(3)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有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贪污罪主体的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的贪污罪中,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即贪污罪的构成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受国家、国有公司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本题中贾某受当地政府委托,管理赈灾款,符合贪污罪构成主体,其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综上,本题答案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