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B、 乙曾被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C、 丙曾被工商局开除公职,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D、 丁曾被某县公安局辞退,不得再担任人民警察
答案:A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1)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根据该规定,A项和C项均是《人民警察法》中规定的两种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2)《人民警察法》中未规定受过强制隔离戒毒和被辞退的人不得再担任人民警察,故此B项、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
A、 甲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B、 乙曾被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C、 丙曾被工商局开除公职,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D、 丁曾被某县公安局辞退,不得再担任人民警察
答案:A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1)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根据该规定,A项和C项均是《人民警察法》中规定的两种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2)《人民警察法》中未规定受过强制隔离戒毒和被辞退的人不得再担任人民警察,故此B项、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
A.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的
B.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C. 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D. 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许可撤销、注销、撤回的情形。(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故此A项不属于应当撤销情形;(2)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故此B项属于应当撤销的情形;(3)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五项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以及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故此C、D项不当选。综上,本题选B。
A. -李某的刑罚由人民法院执行
B. -李某的刑罚由公安机关执行
C. -李某的刑罚中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罚金由人民法院执行
D. -李某的刑罚中罚金由公安机关执行
解析:null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条关于拘役执行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关于罚金执行的规定。(1)李某的刑罚由拘役和罚金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之规定,分别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执行,故此A项错误;(2)李某的刑罚由拘役和罚金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之规定,分别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执行,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条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之规定,罚金由人民法院执行。因此,李某的刑罚中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罚金由人民法院执行。故此C项正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之规定,罚金由人民法院执行。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2022年09月26日
B. 2022年12月01日
C. 2022年12月31日
D. 2023年01月01日
解析:###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背景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一部法律。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的普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中国政府决定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
### 法律施行的意义
法律的施行日期通常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它标志着法律条文开始生效,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也随之产生。比如,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施行意味着:
1. **加强打击力度**:法律规定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具体定义、处罚措施和执法程序,警方和司法机关可以更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
2. **保护公民权益**:法律明确了受害者的权利,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和保护。
3. **提高公众意识**:法律的出台和施行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公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会有所提高。
### 记忆法和联想
为了帮助你记住这个施行日期,我们可以用一些联想的方法:
- **12月1日**:可以联想到“冬天的开始”,在这个寒冷的季节,大家都希望能有一个安全的环境来保护自己和家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施行就像是为这个寒冷的冬天增添了一层保护的“外衣”。
- **2022年**:这是一个特殊的年份,经历了很多变化和挑战。可以想象成“2022年是反诈骗的转折点”,因为这部法律的实施标志着国家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 结论
A. 徇私枉法罪
B. 玩忽职守罪
C.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D. 滥用职权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区分职务几种渎职犯罪的不同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题干中的行为公安机关向嫌疑人通风报信,与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不相符,,故此A项错误;根据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属于过失犯罪,本题属于故意犯罪,故此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的,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题干行为故此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题干中造成的后果是致使犯罪分子可能会逃避打击,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动物饲养人或第三人
B.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
C. 动物管理人或第三人
D.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第三人
解析:解析: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教唆吸毒行为的认定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3条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的行为以教唆、引诱、欺骗吸毒定性处理,不能按吸毒处理。综上,本题错误。
A. 对甲不能判死缓
B. 对甲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C. 对甲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D. 对甲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null根据《刑法》第17、49条之规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综上,本题选ACD。
A. 甲县公安局决定对涉嫌盗窃罪的赵某取保候审,责令赵某交纳保证金5000元,同时由赵某的父亲作为保证人
B. 按摩女钱某在美容院一包厢内向嫖客王某卖淫时被乙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经审查,钱某供认还向10余名嫖客卖淫。因全案一时难以查清,乙县公安局决定对钱某取保候审
C. 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并责令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交纳保证金1万元,后其继续违规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决定没收孙某的保证金1万元
D. 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于3月8日被丁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经侦查,丁县公安局认为李某的非法拘禁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于4月1日撤销案件,4月16日解除对李某的取保候审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取保候审。(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故此A项不当;(2)卖淫系行政违法行为,不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故此B项不当;(3)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故此C项可以;(4)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故此D项不当。故此D项;综上,本题选ABD
A. 只有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才可以进行人身检查
B. 对甲的人身检查,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对乙的人身检查,不得强制进行
C. 检查乙的身体,应当由侦查人员、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
D. 男性医师可以检查乙的身体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检查。《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依法提取、采集肖像、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死亡的,应当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综上,本题选ABD
A. 公安机关不能对该游戏室进行查封
B. 查封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C. 公安机关不能委托第三人张某保管游戏机
D. 王某的损失由公安机关赔偿,公安机关有权向张某追偿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查封的情形:(二)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可以由公安机关采取取缔措施的;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故此A项正确;(2)根据前述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查封属行政强制措施,故此B项错误;(3)根据前述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三款,对查封的场所、设施、财物,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故此C项错误;(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三款,对查封的场所、设施、财物,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公安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