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院的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的诉讼。本题中,乙以行政机关提拔任用甲为由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院的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的诉讼。本题中,乙以行政机关提拔任用甲为由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A. 中共中央;5月1日
B. 中共中央、国务院;5月1日
C. 国务院;6月1日
D. 中共中央、国务院;6月1日
解析:解析:《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批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中,除“5日”和“7日”是指工作日外,其余的日期均包含节假日内。因此,A选项中所说的“10日”不是指工作日。
解析:解析:法定处罚对个人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其他公安行政违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轻微”。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A. 公安机关副职领导成员
B. 公安机关行政首长
C. 上一级公安机关领导成员
D. 同级督察部门派员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三条公安部设督察长,由公安部一名副职领导成员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督察长,由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兼任。根据上述规定,故此B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A省监察委员会
B. B市监察委员会
C. D市监察委员会
D. 双方协商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监察委员会的管辖。根据《监察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本题中两个地级市监察委员会的共同上级监察机关未A省监察委员会,按照规定应当由其确定。
A. 公告送达期限不得少于30日
B. 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后2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C. 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后5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D. 除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外,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公民知晓,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A项错误。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七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选项B没有指明是治安管理处罚,因此不正确。同理,C项也不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规定,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持有、使用假币罪
B. 诈骗罪
C. 赌博罪
D. 购买、运输假币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购买、运输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理解掌握。(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第23号)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400张(枚)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无中生有诱使他人上当受骗,使其自愿将财物交给行为人,张某使用假币交纳罚款的行为并非骗取乘警或国家机关的财物,在行为特征上不构成诈骗,属于使用假币行为,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张某在列车上与朋友之间的赌博行为,根据题目表述内容显然不能构成赌博罪,故此C项不正确;(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第23号)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400张(枚)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D。
A. 7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解析:解析:《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解析:解析: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未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协助公安机关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绑架罪的既遂与中止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罪中绑架人质的行为一经完成就构成犯罪既遂,之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并释放人质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后的补救措施,故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既遂。综上,本题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