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B、 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C、 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D、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律援助实施程序中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故选项A正确;(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故选项B正确;(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故选项C正确;(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B、 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C、 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D、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律援助实施程序中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故选项A正确;(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故选项B正确;(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故选项C正确;(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 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 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 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辨认笔录合法性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显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故此ABD项错误;《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综上,本题选C
A. 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B. 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C. 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
D. 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解析:解析:《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之规定。
A. -甲构成受贿罪
B. -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C. -乙构成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
D. -乙不构成犯罪
解析:null本题考察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三个罪名。(1)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 2016/4/18)的定罪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6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甲是其他国家政府人员,主体身份不符合,不够成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因此A和B均错误;(2)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为罪】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 2016/4/18):一、“数额较大”:(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乙不构成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所以C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罚。操作工刘某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虽然其行为也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要件,但根据特殊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原则,刘某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此,本题错误。
A. 敲诈勒索罪
B. 非法拘禁罪
C.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
D. 绑架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及适用,同时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管理处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法条称谓区别。(1)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本罪要件为敲诈勒索,敲诈勒索主观故意表现为非法占有为目的强索他人财物。本案中乙对甲妻子索要钱款主观上为索要债务欠款,主观目的为索要久拖未还的债务,多出的1万元乙主张为利息和讨债的费用。因甲欠债时间未体现,无法认定是否属于合法利息范畴,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故此A项错误。(2)非法拘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本案中乙和丙对甲实施捆绑关关押主观故意为索要久欠未还的债务,符合非法拘禁罪第三款内容,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故此B项正确。(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款内容,刑法中没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这一罪名,且本案中乙和丙对甲实施了捆绑关押,已属情节严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故此C项错误。(4)绑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提出不法要求,且实施本罪行为伴随未满足不法要求会实施对被绑架人员的暴力伤害等行为的威胁。本案例中甲存在多次未还债务情况,乙和丙的犯罪目的为索要债务欠款,且案例中未体现不满足要求会对甲实施进一步暴力侵害的威胁,不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冻结财产的处置。(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对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出售。权利人书面申请出售被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权利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以及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出售或者变现,所得价款应当继续冻结在其对应的银行账户中;没有对应的银行账户的,所得价款由公安机关在银行指定专门账户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综上,本题应由嫌疑人甲申请处置,公安机关无权直接对该股票进行出售,本题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绑架罪的既遂与中止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罪中绑架人质的行为一经完成就构成犯罪既遂,之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并释放人质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后的补救措施,故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既遂。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网络安全法》。根据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本题中讲到的“公安机关防范、调查恐怖活动和侦查犯罪活动”以偏概全,表述错误。综上,该题表述错误。
A.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B. -党的领导包括总揽全局和对具体案件的定性处理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党的领导在法治事业中的集中体现。ACD说法正确,党中央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司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党对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作出总体战略部署并推动决策实施;而B项中,“党的领导”不应包括对具体案件的定性处理,故B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B.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C. 委托方是行政机关,受委托方可以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
D. 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必须都是行政机关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委托实施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据此,BD说法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