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B、 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
C、 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D、 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答案:AC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从宽处罚的情形。根据《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本题中B选项“已掌握”说法错误,应为供述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才可能从宽处罚。
A、 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B、 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
C、 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D、 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答案:AC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从宽处罚的情形。根据《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本题中B选项“已掌握”说法错误,应为供述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才可能从宽处罚。
A. 调解
B. 告知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
C. 移交相关部门
D. 帮助当事人固定证据
解析:解析:《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3)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三款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爆炸罪与以爆炸方法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以爆炸为手段来杀害特定的人,并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以爆炸为手段来杀害特定的人,而结果却危及或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且对其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追究或放任态度,应当按照爆炸罪处理。故本题表述正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缓刑和假释的适用问题。(1)根据《刑法》第74条之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2)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之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本案中,王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王某的行为根据缓刑适用条件,不可以宣告缓刑,根据假释适用条件,不可以适用假释。综上,本题选错
A. 对乙应以嫖娼予以处罚
B. 对甲不能以介绍卖淫给予处罚。因甲未直接为卖淫女介绍卖淫,只是与店老板商谈乙嫖娼的事
C. 200元应作为嫖资追缴
D. 对店老板应以介绍卖淫给予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卖淫嫖娼行为。(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款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乙构成嫖娼,故A正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款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甲和店老板谈嫖资的行为属嫖娼的帮助犯,故甲构成嫖娼,不能以介绍卖淫处罚。故B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已支付的嫖资是违法所得,应追缴,故C正确。(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为卖淫女提供场所容留卖淫的属于容留卖淫的行为,故店老板构成容留卖淫。故D错误。综上,答案为:D。
解析:解析:根据《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第三十七规定: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三)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四)法律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其他情形。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故此,赌博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
A. 甲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
B. 乙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C. 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D. 丁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缓刑的适用情形、撤销情形、考察机关等。(1)根据刑法第72条、73条、74条、75条、76条的相关规定:对于累犯和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将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做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考验期内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实施部门为司法部门。综上,本题选ABC。
A. 某省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申请认定在该省发动恐怖袭击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阿某为恐怖活动人员,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依法认定阿某为恐怖活动人员后,由其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B. 吐某经常以“纯洁民族构成”为由,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前来本地的其他民族群众离开当地,但因其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C. 阿某为宗教狂热分子,反对政府管理,胁迫其儿子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登记,因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D. 某市恐怖事件发生后,某新闻媒体未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报道现场处置情况,公安机关将该情况移交新闻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解析:解析:(1)根据《反恐怖法》第十二条只规定,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故此A项正确;(2)根据《反恐怖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故此B/C项正确;(4)根据《反恐怖法》第九十条规定,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故此D项错误,因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罚;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我国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相联系。虽然小张出卖的是自己的房屋,但是基于“地随房走”的规则,小张在处分自己房屋的同时,也会处分宅基地使用权,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法律法规对此明确禁止。
A. 甲冒充公安派出所民警抓赌,当场没收赌资2000元,甲构成招摇撞骗罪
B. 乙冒充公安派出所联防队员抓嫖,当场对嫖客罚款1000元,乙构成招摇撞骗罪
C. 丙冒充公安派出所民警抓赌,赌客陈某质疑其身份,甲拿出警棍击打陈某数下,陈某遂不敢吱声,丙当场没收赌资2000元,丙构成抢劫罪
D. 丁冒充公安派出所民警抓嫖,要嫖客陈某当场交纳罚款,陈某说没有现金,丁说不交罚款就带去公安派出所拘留,陈某害怕,打电话叫朋友送来2000元交清罚款,丁构成敲诈勒索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招摇撞骗罪。(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本题中A项符合招摇撞骗罪;B项系冒充联防队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招摇撞骗罪,构成敲诈勒索罪;C项中使用暴力,构成抢劫罪;D项以“拘留”相威胁,仍构成招摇撞骗罪。综上,本题选AC
A. 窝藏罪
B. 抢劫罪
C. 包庇罪
D. 伪证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共同犯罪理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本题内容中魏某和刘某系事先同谋类的共犯,在犯罪之前两人事先进行了共谋,对实施的犯罪危害行为都持有故意的心理状态,刘某在事先明知魏某要去抢劫的情况下承诺给予魏某庇护,事后对魏某的犯罪行为都给予了逃避处罚的帮助,故刘某成立抢劫罪的共犯。故本题不选A、C、D,应选B综上所述,此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