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阿门、阿钱、阿友、阿树分担
B、 阿钱自行承担
C、 阿门、阿友、阿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阿门、阿友、阿树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解析: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阿门、阿钱、阿友、阿树聚餐,席间虽无人劝酒,且各自打车回家,尽管次日凌晨阿钱因酒精中毒而死,但其他共同聚餐的人并无过错,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A、 阿门、阿钱、阿友、阿树分担
B、 阿钱自行承担
C、 阿门、阿友、阿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阿门、阿友、阿树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解析: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阿门、阿钱、阿友、阿树聚餐,席间虽无人劝酒,且各自打车回家,尽管次日凌晨阿钱因酒精中毒而死,但其他共同聚餐的人并无过错,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A. 交警大队的扣留行为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滥用职权
B. 本案的被告是交警大队
C. 交警大队的行为违反了比例原则
D. 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决定
解析:解析:1、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交警大队要对当事人的车辆实施扣押等强制措施,前提条件是为了调查所必须进行。本案中交警大队以刘某的货车涉嫌套牌以及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无法查对为由将其车辆扣留,并口头告知刘某提供其他合法有效手续。在刘某提供了更换发动机缸体造成不显示号码等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交警大队既不调查核实又长期扣留涉案车辆。可见,交警大队不调查核实导致其证据不足;口头告知当事人提供手续,属于程序违法;无正当理由还长期扣押车辆属于滥用职权。故A选项正确。2、交警大队是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授权,交通警察执法机构,即交警大队,享有包括处罚和强制措施在内的行政执法权,属于被授权组织,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的,具有适格的被告资格。本案中刘某对交警大队的扣车行为不服,应当以交警大队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故B选项正确。3、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立法的目的,采取的措施和目的之间符合适当性,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措施。本案中,交警大队以刘某的货车涉嫌套牌以及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无法查对为由将其车辆扣留,后刘某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表明了扣押行为应当被终止并返还车辆。但是交警大队未进行调查,还一直扣押车辆,此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车辆使用权,明显违反了比例原则的要求。故C选项正确。4、关于法院的判决类型,被诉行政行为属于作为,又是违法的,则法院一般作出撤销判决,如果不存在可撤销内容,或者撤销将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则作出确认违法判决。本案中,交警大队的行政行为是扣押车辆,该行政行为一旦实施之后,就不存在可以被撤销的可能,所以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判决。故D选项错误。
A. 窝藏罪
B. 抢劫罪
C. 包庇罪
D. 伪证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共同犯罪理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本题内容中魏某和刘某系事先同谋类的共犯,在犯罪之前两人事先进行了共谋,对实施的犯罪危害行为都持有故意的心理状态,刘某在事先明知魏某要去抢劫的情况下承诺给予魏某庇护,事后对魏某的犯罪行为都给予了逃避处罚的帮助,故刘某成立抢劫罪的共犯。故本题不选A、C、D,应选B综上所述,此题选B。
A. 李某被王某强奸
B. 张某盗窃10万元后潜逃被通缉
C. 王某为赚钱供自己吸毒,多购买了20克海洛因用来贩卖
D. 赵某预谋实施在商场爆炸的恐怖事件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条件和适用范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63条之规定,A项属于八类暴力犯罪,B属于被通缉对象,D属于恐怖活动犯罪,均符合采取技术侦查条件,C项未达到50克不属于重大毒品犯罪,不符合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综上,本题选C
A. 国务院
B. 国务院办公厅
C. 国家安全部
D. 办事机构
解析:解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A. 以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处罚
B. 以绑架罪和抢劫罪并罚
C. 以绑架罪和抢劫罪择一重罪处断
D. 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的区别、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区别,以及数罪并罚还是一罪处断的适用。(1)敲诈勒索罪的实施威胁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人,而绑架罪实施威胁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人。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是将来要实施,而绑架罪的暴力威胁内容是当时当场已经实施。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不会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予以隐藏控制。因此认定敲诈勒索罪是错误的。故A项错误。(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第九条第3点规定,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不能数罪并罚。故此B项错误,C项是正确的。(3)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区别在于:一、犯罪的手段不同,绑架罪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抢劫罪则是在对被害人暴力威胁后当场劫取财物。二、索取财物的时间、地点不同,绑架罪是先有绑架行为,后有勒索财物行为,抢劫罪是当场劫取或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本案嫌疑人在绑架既遂后,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构成抢劫罪。有两个犯罪行为,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故此D项错误(4)对于第(2)点的观点,能不能数罪并罚,其实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第九条第3点规定,是错误的。因为其一,吴父按照刘某的要求将钱交到指定地点刘某的绑架行为已经既遂。绑架既遂后又实施了抢劫行为,对刘某以绑架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法理上来讲没有重复评价。其二,相比抢劫既遂后又实施绑架行为,因为没有特殊的规定,而必须数罪并罚,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明显不公正。其三,假定绑架既遂后,实施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也是要以绑架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的。从法理上讲,本案应当以绑架罪和抢劫罪并罚,但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既然这么规定,那么我们只能将错就错,“择一重罪定罪处罚”。综上,本题选C。
A. 公安机关查实后依法予以暂缓执行对其的行政拘留处罚
B. 公安机关应让王某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并且按每日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C. 公安机关决定暂缓执行王某的行政拘留后,王某若逃避处罚的执行,保证金应没收并上缴国库,并对其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D.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王某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日起24小时内作出是否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需要对被处罚人提出的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作出暂缓执行的决定,故此A项不当选;(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故此B项不当选;(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由决定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应当将被处罚人送拘留所执行”,对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没收其保证金后将其送拘留所执行,而非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故此C项不当选;(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故此D项当选;综上,本题选D
A. 甲殴打选民刘某,不让其投陈某的票
B. 乙为了获取选票,给部分选民每人100元现金
C. 丙伪造选票,填上自己中意的候选人
D. 丁在选举会场突然对候选人的资格提出异议,致使选举活动暂时中止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破坏选举秩序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破坏选举秩序行为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甲以暴力方式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故此A项构成破坏选举秩序;(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破坏选举秩序行为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乙以贿赂方式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故此B项构成破坏选举秩序;(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破坏选举秩序行为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丙以伪造选票方式破坏选举,故此C项构成破坏选举秩序;(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破坏选举秩序行为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丁的行为虽造成选举中止的事实,但其主观并非是为了破坏选举,故此D项不构成破坏选举秩序;综上,本题选D。
A. 张三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B. 王某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C. 赵某拐卖妇女、儿童
D. 朱某贩卖伪劣手机
解析:解析:本题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熟悉程度和刑法。(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A项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故此B项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3)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已经触犯刑法,故此C项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销售伪劣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此D项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综上,本题选CD
A. 甲明知一贫如洗的赵某通过电信诈骗获得一辆价值600万元的高级跑车,仍然接受赵某赠与,收取该辆跑车
B. 乙以5000万元购买了钱某通过诈骗获取的价值1.5亿元的名贵钻石
C. 丙无偿获得了孙某诈骗而得的一部价值10万元高级限量版名牌手机
D. 丁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获得了李某诈骗得到的一辆价值70余万元的电动汽车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诈骗案件被诈骗财物应当追缴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故此ABC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民警邹某接到小学生溺水的警情,立即出警救助
B. -民警窦某对请求调解经济纠纷的当事人,告知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 -民警叶某对没有管辖权的报案(故意伤害)不予受案,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
D. -民警潘某在下班途中,遇有暴恐分子实施暴恐活动,立即参与处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人民警察的职权、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中关于管辖的规定。(1)根据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故此A项正确;(2)根据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目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故此B项正确;(3)根据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故此C项错误,应当先受案再移送;(4)根据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