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信息保密规定。根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第三款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对通过电子定位装置获得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有关信息只能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本题中的表述为可以用于公安机关侦查线索的说法,不符合法律“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的规定,因此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信息保密规定。根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第三款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对通过电子定位装置获得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有关信息只能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本题中的表述为可以用于公安机关侦查线索的说法,不符合法律“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的规定,因此错误。
A. 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王某并说明理由。
B. 王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六个月。
C. 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 因王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所以区政府拒绝公开是合法的。
解析:解析:行政机关拒绝答复应当说明理由,A正确。行政不公开为具体行政行为,诉讼期限为六个月,B正确。区政府作为被告,管辖法院应为同级法院的上一级法院,C项错误。D项中行政机关不得以当事人无利害关系为由拒绝公开。
A. 中共中央;5月1日
B. 中共中央、国务院;5月1日
C. 国务院;6月1日
D. 中共中央、国务院;6月1日
解析:解析:《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批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问题。根据《刑法》188条第一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名要求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客观上为他人出具的是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根据题目“殷某以交通银行某分行的名义为朱某、张某属下企业开出14份虚假的《信托(委托)存款合同》”可知殷某能以该银行名义开出虚假存款合同(注意是开出,而非伪造),故殷某应为该行工作人员,该行为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应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立案追诉。
A. 对钱某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事前征得该委员所属政协组织同意
B. 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钱某的通信进行监控
C. 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委托的辩护律师无须批准
D. 若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监视居住。(1)根据刑诉法规定,政协委员强制措施只需到该委员所属政协组织报备,故此A项错;(2)根据《刑诉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故此B项对;(3)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故此C项错;(4)根据根据《刑诉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故此D项对;综上,本题选BD。
A. 成立正当防卫
B. 系假想防卫,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C. 系故意伤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
D. 属于防卫过当,但不承担责任
解析:解析:A错误。铁某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法益处于紧迫的危险之中,也即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该题中,罗某并未开始实施不法侵害(偷狗行为),对于法益并不具有紧迫的危险。铁某并不满足防卫的时间条件。再者,罗某逃跑后,更不会对铁某家的狗产生威胁,无防卫必要,铁某却仍拼命追赶,追上罗某将罗某打倒在地并实施暴力,最终导致罗某重伤。铁某的行为也完全超出防卫的限度,属于故意伤害行为,铁某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综上,本题选对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故此题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院的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的诉讼。本题中,乙以行政机关提拔任用甲为由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
A. 甲殴打黄某后逃跑,黄某报案后,公安派出所以无证据为由未受理,同年黄某到县局上访,公安派出所才把甲抓获
B. 乙于1月2日盗窃一辆自行车,失主未报案,同年5月份又盗窃一部手机,于同年8月12日被查获
C. 丙盗窃邻居家山地车,公安派出所接到邻居报案后一直到次年9月才破案抓获丙
D. 丁于10月3日抢夺后逃跑,被侵害人未报案。次年9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供述了其抢夺行为
解析: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根据《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4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被侵害人在违法行为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追究时效的限制。A选项,黄某在被甲殴打后随即报案,但公安机关以无证据未受理,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故A未过追究时效;B选项中乙行为终了之日为5月,8月被抓获,未过追究时效;C选项中被害人被盗窃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受追究时效限制;D选项中,丁的违法行为于10月发生,次年9月被发现,期间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已超过6个月,故过追究时效。综上,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