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行政强制执行
B、 行政强制措施
C、 间接行政强制执行
D、 行政处罚景甲
答案:B
解析:解析:①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将车辆、船只存放在指定地点,此行为在怪质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一个行政行为是什么性质,是由其含义和特征所决定的。②A选项的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具有终局性,影响当事人财产的所有权。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具有制裁性。本案中,县政府为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对其辖区内一水库库区的船舶进行清理整顿,可见,涉案行为目的并不是制裁或执行,不可能是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执行。故A、C、D选项错误。③因沈某的船只未到港务监督机构进行登记,县政府要求其将船只驶到指定地点,限期不得驶离,可见,行政机关只是要求沈某在指定期限内将未进行登记的船舶存放在指定地点,该行为影响的是沈某对船舶的使用权,具有临时性,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可见B选项正确。④那么该行为具体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的哪一类呢?涉及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和冻结。查封的特点是“就地封存”,把押的特点是“异地控制”,可见,查封和扣押都要求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财物予以封存或控制,当事人无法使用、处分和销毁。本案中,县政府并未对沈某的船舶“就地封存”,也没有“异地控制”,所以该行为既不是查封也不是扣押,更不是冻结,而属于其他种类的行政强制措施。
A、 行政强制执行
B、 行政强制措施
C、 间接行政强制执行
D、 行政处罚景甲
答案:B
解析:解析:①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将车辆、船只存放在指定地点,此行为在怪质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一个行政行为是什么性质,是由其含义和特征所决定的。②A选项的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具有终局性,影响当事人财产的所有权。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具有制裁性。本案中,县政府为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对其辖区内一水库库区的船舶进行清理整顿,可见,涉案行为目的并不是制裁或执行,不可能是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执行。故A、C、D选项错误。③因沈某的船只未到港务监督机构进行登记,县政府要求其将船只驶到指定地点,限期不得驶离,可见,行政机关只是要求沈某在指定期限内将未进行登记的船舶存放在指定地点,该行为影响的是沈某对船舶的使用权,具有临时性,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可见B选项正确。④那么该行为具体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的哪一类呢?涉及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和冻结。查封的特点是“就地封存”,把押的特点是“异地控制”,可见,查封和扣押都要求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财物予以封存或控制,当事人无法使用、处分和销毁。本案中,县政府并未对沈某的船舶“就地封存”,也没有“异地控制”,所以该行为既不是查封也不是扣押,更不是冻结,而属于其他种类的行政强制措施。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贪污罪主体的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的贪污罪中,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即贪污罪的构成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受国家、国有公司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本题中贾某受当地政府委托,管理赈灾款,符合贪污罪构成主体,其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综上,本题答案为错。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
C. 故意杀人罪
D. 紧急避险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正当防卫、故意杀人和紧急避险。(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正动手杀丙时,乙与丙为制止甲杀人的不法侵害,不将甲杀人,不足以制止其不法侵害,故此A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中如若乙与丙不联手将甲杀死,无法制止甲的不法侵害,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根据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本案中乙和丙是为了制止甲杀人的不法侵害,才联手将甲杀人,符合正当防卫的组成要件;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区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其中有一点在于对象的不同,“受害”必须是无辜的第三人,而正当防卫则是不法侵害者本身,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A. 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田某追偿赔偿费用
B. 公安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田某的行为是行使职权的合法行政行为
C. 应由田某承担责任,因为田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
D. 公安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田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国家赔偿范围和责任承担。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项、第十六条规定,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题干中,乘警田某属于违法使用武器,属于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田某追偿赔偿费用;故此BCD项说法错误,A项说法正确。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会见的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时书面通知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应当在送交执行时书面通知执行机关。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前款规定案件的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向办案部门提出申请。对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并及时通知看守所或者执行监视居住的部门。除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外,应当作出许可的决定。公安机关不许可会见的,应当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许可会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A. 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
B. 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
C. 在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返回之日起2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
D.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7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解析:【解析】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五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1)A选项:符合法条规定,故此A项正确;(2)B选项:符合法条规定,故此B项正确;(3)C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在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返回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故此C项正确;(4)D选项:"7日"错误,应该为"2日",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
A. 冯某、白某之间的卖淫嫖娼行为已过追究时效,不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 对金某应当以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C. 刘某未满14周岁,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
D. 冯某有立功表现,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的规定,冯某白某卖淫嫖娼的行为已超过6个月,故此A项正确,不当选;(2)金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之规定,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罪,故此B项正确,不当选;(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规定,C选项错误,当选;(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五)有立功表现的。故此D项正确,不当选;综上,本题选C。
A. 披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B.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C. 侵犯商业秘密罪
D.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披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构成要件。(1)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披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主体应当是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刘某不属于诉讼参与人,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指的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本案王某获取的信息并无使用以上手段,故此C项错误;(4)刘某泄露的是商业秘密,不属于国家秘密,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依照传授犯罪方法罪处罚。本罪是行为犯,并不要求被传授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李某多次向张某传授盗窃技能,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因此,本题错误。
A. 张某不是开设赌场的人,不构成犯罪
B. 雷某和蒋某构成开设赌场罪
C. 施某不以营利为目的,故不构成犯罪
D. 施某、张某构成赌博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的问题。(1)根据《刑法》第303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雷某和蒋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施某、张某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故此A、C项不正确,B、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D。
A. 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B. 可能逃跑、自杀的
C. 可能传功或者伪造、隐藏、消灭证据的
D. 可能有其他阻碍调查行为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留置被调查人的情形。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