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所有施工过程在各个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均相等
B、 流水施工工期等于施工段数与流水节拍的乘积
C、 相邻专业工作队之间的流水步距不尽相等
D、 专业工作队的数量等于施工过程的数量
E、 各施工段之间有空闲时间
答案:AD
解析:解析:固定节拍流水施工是一种最理想的流水施工方式,具有以下特点:①所有施工过程在各个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均相等;②相邻施工过程的流水步距相等,且等于流水节拍;③专业工作队数等于施工过程数,即每一个施工过程组建一个专业工作队;④各专业工作队在各施工段上能够连续作业,施工段之间没有空闲时间。
A、 所有施工过程在各个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均相等
B、 流水施工工期等于施工段数与流水节拍的乘积
C、 相邻专业工作队之间的流水步距不尽相等
D、 专业工作队的数量等于施工过程的数量
E、 各施工段之间有空闲时间
答案:AD
解析:解析:固定节拍流水施工是一种最理想的流水施工方式,具有以下特点:①所有施工过程在各个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均相等;②相邻施工过程的流水步距相等,且等于流水节拍;③专业工作队数等于施工过程数,即每一个施工过程组建一个专业工作队;④各专业工作队在各施工段上能够连续作业,施工段之间没有空闲时间。
A. 必须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B. 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C. 定期向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队伍书面交底
D. 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等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E. 保留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解析:解析:A 项错误,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A.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B. 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仅能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责任(有权找总包,总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C. 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可以不承担责任(总包对全部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D.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各自向建设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连带责任)
A.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
B. 县级环保部门
C.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D. 县政府
A. 习惯法
B. 判例
C. 规范性法律文件
D. 宗教法
E. 国际条约
解析:解析:(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 7 类: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⑤部门规章、⑥地方政府规章、⑦国际条约)
A. 能够充分利用工作面进行施工
B. 单位时间内投入的资源量较为均衡
C. 不利于资源供应的组织
D. 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比较简单
E. 不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解析:解析:平行施工组织方式具有以下特点:(1)能够充分利用工作面进行施工,工期短;(2)如果每一施工对象均按专业组建工作队,则各专业工作队不能连续作业,工作出现间歇,劳动力和施工机具等资源无法均衡使用;(3)如果由一个工作队完成一个施工对象的全部施工任务,则不能实现专业化施工,不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程质量;(4)单位时间内投入的劳动力、施工机具等资源成倍增加,不利于资源供应的组织;(5)有多个专业工作队在现场施工,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比较复杂。
A. 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特定工作
B. 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C. 承揽合同交付的标的物为种类物、特定物(量身定作的定作物)
D. 承揽人交付的标的物既可以是自产自销的,也可以是采购的(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成果)
E. 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A. 重大事故由省建设主管部门查处督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B. 较大事故的批复时间为 30 日(15 日)
C. 特别重大事故的批复时间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 30 日
D. 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的两年内,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一年)
A. 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修改设计文件
B. 设计文件不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时,施工单位有权要求设计单位修改(无权)
C. 建设单位可以任意委托其他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应委托原设计单位修改)
D. 设计文件需要做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先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E. 设计文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监理单位有权修改设计(无权)
A. 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
B. 减量化、再利用、产业化
C. 产业化、再利用、资源化
D. 产业化、减量化、资源化
解析:解析:循环经济的”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是绿色施工需遵循的重要原则。
A.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 有明确的被告
C.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依然受理)
D. 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不要求证据充分,有理由即可)
E.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