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B、 总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C、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D、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答案:C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A、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B、 总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C、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D、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答案:C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A. 违反标准及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
B. 返工损失
C. 工程保修费
D. 质量事故处理费用
解析:解析:损失成本又分为内部损失成本和外部损失成本。内部损失成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指挥决策失误、违反标准及操作规程、成品保护及机具设备保养不善等引起工程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损失,以及为处理工程质量缺陷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返修损失、停工损失、质量事故处理费用等;外部损失成本是指工程移交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而需支付的费用总和,包括工程保修费、损失赔偿费等。
A. 24
B. 27
C. 30
D. 42
解析:解析:(定金、赔偿损失两者选其一:定金——15*2=30 万,赔偿损失 12+15=27 万)
A. 项目施工质量总目标应符合行业质量最高目标要求
B. 项目施工质量总目标要以相关标准规范为基本依据
C. 项目施工质量总目标的分解仅需从空间角度立体展开
D. 项目施工质量总目标应逐级分解以形成在合同环境下的各级质量目标
解析:解析:A选项不是最高质量目标,B选项应以施工合同为基本依据,C选项要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展开。D选项正确。
A. 发包人可依据其单方以上变更合同(需协商变更)
B. 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
C. 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范围一致(合同变更包括工程变更)
D. 合同变更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变更协议有可能是先履行,后签属协议,履行即生效)
A. 度量是指对工程或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测度量
B. 标准具体化就是技术标准具体明确的质量要求
C. 比较是指将度量出来的质量特征值与该工程或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有何差异
D. 判定是指根据比较结果来判断工程或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程、标准要求,并做出结论
解析:解析:选项 B 正确说法是标准具体化就是把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工艺操作规程等转换成具体而明确的质量要求,并在质量检验中正确执行这些技术法规。
A. 应以书面方式订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书面可口头)
B. 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C. 如果未约定利息,应按合同成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无约按无息)
D. 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
E. 当事人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约定不明→协定→推定→法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 增大截面加固修补处理
B. 加固处理
C. 返工处理
D. 限制使用
解析:解析: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实行返工处理。例如:某公路桥梁工程预应力按规定张拉系数为 1.3,而实际仅为 0.8,属于严重的质量缺陷,也无法返修,只能返工处理。
A. 土方工程中不按规定的填土含水率和碾压遍数施工
B. 盲目赶工
C. 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
D. 工序操作中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解析:解析: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如工程负责人不按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盲目赶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造成的质量事故。
A. 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
B. 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
C. 实际进场施工时间
D. 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解析:解析: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①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②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③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A. 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应当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B.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不能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可以参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投标)
C.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D.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其投标无效(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有影响则无效,没有影响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