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除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无需消防验收(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B、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C、 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经监理单位同意(重新审核)
D、 建设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需要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其他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答案:B
A、 除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无需消防验收(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B、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C、 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经监理单位同意(重新审核)
D、 建设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需要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其他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答案:B
A. 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B. 已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
C. 已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D. 已经建成的,可以正常使用(应当责令停止使用)
A. 施工企业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办理备案(建设单位)
B. 竣工验收备案必须提交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正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C.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D.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1 份由建设单位保存,1 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A.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3个月)
B.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
C. 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和一套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电子档案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的,可不移交相应纸质档案)
D. 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总包单位)
A. 工程概况、房屋使用管理要求
B. 保修范围和内容
C. 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条件
D. 保修期限和责任
E. 保修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A. 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不同
B. 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不能高于法定保修期限(约定可以高于法定)
C. 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与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年限无关(基础、主体的保修期限是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D. 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起始日是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A. 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
B. 给排水管道为 3 年(法定 2 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年(法定 2 周期)
D. 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E.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5 年(法定 2 年)
A.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一律不得继续使用(经鉴定加固可以继续使用)
B. 质量保修期内,施工企业对工程的一切质量缺陷承担责任(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缺陷)
C. 质量保修期的起始日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D. 对于电气管线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经平等协商可以约定 5 年的质量保修期
E.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就景观绿化工程可以约定 1 年的质量保修期
A. 经过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后,必须在设计文件中重新界定使用期
B. 建设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
C. 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的,需经原施工企业进行加固、维修和补强(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D. 不经鉴定、加固等而违法继续使用造成损失的,由产权所有人和原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产权所有人自负)
A.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1 年,最长不超过 2 年
B.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C. 发包人原因导致竣工迟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 60 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90 天)
D. 承包人原因导致竣工延迟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E.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可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A.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不得高于)
B. 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C.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保证金应当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可以约定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D. 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应当预留在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可以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
E.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