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发展
B、 创造、和谐、绿色、开放、发展
C、 创新、和谐、绿色、开放、共享
D、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答案:D
解析:2015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论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强调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A、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发展
B、 创造、和谐、绿色、开放、发展
C、 创新、和谐、绿色、开放、共享
D、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答案:D
解析:2015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论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强调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A. 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生产设施工艺参数
B. 物料辅料消耗
C. 环保治理设施运行
D. 自行监测
解析:《关于切实做好环保依法合规工作的通知》 三、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四是要做好台账记录。如实记录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生产设施工艺参数、物料辅料消耗、环保治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等各项内容,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确保按证排污有据可循。
A. 原材料
B. 能源
C. 劳动力
D. 其他资源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八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A. 暂停排污许可证的使用
B. 对排污单位处罚
C. 依法予以撤销排污许可证
D. 期限整改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一)超越法定职权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三)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排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解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5.6 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具体包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5)盛装过危险废物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破损后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解析:《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4.2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A. 资质
B. 技术能力
C. 人员
D. 管理体系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3.1.3 监测方案和监测工作计划应满足国家、地方、集团公司、板块和企业的环保管理要求,落实企业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可委托具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对其资质、技术能力、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相关服务全过程和成果等进行持续监督、核查和评估
A. 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
B. 含有铅、汞等重金属的物质
C. 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D. 石油化工原料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第三类,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的物质。 第四类,《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 第五类,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A. 山水林田湖草沙
B. 蓝天碧水净土
C. 城市乡村
D. 河流土壤
解析: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A. 所在地
B. 省级
C. 市级
D. 县级
解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A. 60
B. 65
C. 70
D. 75
解析:《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1 建筑施工过程中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昼间70dB(A)夜间55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