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绿色企业
B、 绿色油气田
C、 绿色工厂
D、 绿色矿山
答案:C
解析:《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九江石化重要指示精神大会上的讲话》二、准确把握精髓要义,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加快打造世界一流、迈向世界领先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对九江石化调研中多次指出科学检测和排放标准等情况,特别是对打造“绿色工厂”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A、 绿色企业
B、 绿色油气田
C、 绿色工厂
D、 绿色矿山
答案:C
解析:《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九江石化重要指示精神大会上的讲话》二、准确把握精髓要义,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加快打造世界一流、迈向世界领先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对九江石化调研中多次指出科学检测和排放标准等情况,特别是对打造“绿色工厂”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A. 固态
B. 半固态
C. 置于容器中的液态
D. 置于容器中的气态
解析: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放弃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根据这个定义,固体废物可以包括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
举个例子来帮助理解,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纸张、塑料瓶、废弃食品等都属于固体废物,因为它们丧失了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被抛弃了。另外,像废旧电池、废弃油漆等半固态物质也属于固体废物的范畴。而像压缩气体罐、气雾剂等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虽然在容器中是气态的,但一旦废弃就会成为固体废物。
A. 清洁
B. 高效
C. 低碳
D. 循环
解析: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胜利油田、九江石化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奉献清洁能源、践行绿色发展,聚焦构建绿色生产体系、锻造绿色竞争力,锚定高水平碳达峰目标,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提效、增绿,持续建设清洁、高效、低碳、循环的绿色企业,以美丽石化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A. 高污染
B. 高耗能
C. 高排放
D. 低水平
解析:《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三、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三)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 (四)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A. 纸质备案
B. 网上备案
C. 纸质或网上备案
D. 提交纸质备案并网上备案
解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解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5.2.3.2 废水允许排放量。对排污单位废水主要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以及受纳水体环境质量超标且列入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许可排放量。
废水许可排放量为年许可排放量,排污单位的废水年许可排放量为主要排放口许可排放量之和。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A. 降碳
B. 减污
C. 扩绿
D. 增长
解析:《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排污登记单位应当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提交后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由排污登记单位自行留存。排污登记单位应当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排污登记表自获得登记编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排污登记单位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排污登记单位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的,应当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销排污登记表。
排污登记单位因生产和排污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注销排污登记表。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规定治理。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将审核结果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组织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所需费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承担评估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