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限期整改通知
B、 不予审批意见
C、 不予许可决定
D、 延期许可决定
答案:C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审批部门应当在法定审批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A、 限期整改通知
B、 不予审批意见
C、 不予许可决定
D、 延期许可决定
答案:C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审批部门应当在法定审批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A. 重点管理
B. 简化管理
C. 备案管理
D. 登记管理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六条 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
A. 单位名称
B. 是否需整改
C. 是否需监测
D. 是否需验收
解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4.2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应填报单位名称、是否需整改、许可证管理类别、邮政编码、是否投产、投产日期、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区......
解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涉及废水回注的,应当论证回注的环境可行性,采取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措施,不得回注与油气开采无关的废水,严禁造成地下水污染。在相关行业污染控制标准发布前,回注的开采废水应当经处理并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等相关标准要求后回注,同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治污染。回注目的层应当为地质构造封闭地层,一般应当回注到现役油气藏或枯竭废弃油气藏。相关部门及油气企业应当加强采出水等污水回注的研究,重点关注回注井井位合理性、过程控制有效性、风险防控系统性等,提出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及风险防控措施、监控要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当包含钻井液、压裂液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情形的除外。
解析:《企业领导干部环保管理重点》
十必考核:
1.履行本部门/岗位环保职责不到位。
2.建设项目未评先批、未批先建、久投未验。
3.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口未取得合法手续,未按期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
4.偷排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监测数据造假。
5.生态红线内生产设施未按政府要求的时限和范围退出。
6.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运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7.绿色企业行动未按进度要求落实推进。
8.危废处置和放射性污染防治不符合法规要求。
9.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10.被国家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约谈、挂牌督办、被处以罚款、被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顿、被责令拆除或关闭等。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报告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可以作为开展年度生态环境统计、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的依据。
A. 建设单位
B. 设计单位
C. 监理单位
D. 施工单位
解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要求》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要求:三、有关要求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建立固体废物识别清单。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中国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垃圾环境保护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文件,组织对项目涉及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全面识别和分类,初步摸清固体废物的种类、特性、产生量以及产生环节,预判所需的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需求,分别建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识别清单。固体废物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施工阶段不同,及时补充完善项目固体废物清单;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所属施工区域产生的固体废物清单。
A. 生活污水
B. 采油污水
C. 含硫污水
D. 含盐污水
解析:《关于黄河流域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6. 加大污(废)水回用力度。持续推进油田企业钻井、作业、采油及注水“以污代清”工程,推广稠油污水深度处理回用注汽锅炉技术,确保采油污水零排放。
解析:《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三、环保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建设单位主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并根据技术评估和审查结论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一)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作出批准决定,并出具审批文件。
(二)对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环保部门依法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可以依法责令恢复原状。
A. 能反映监测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B. 监测点不宜变动
C. 要考虑实际采样的可行性
D. 地下水质监测网保持不变
解析:《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4.1 监测点布设原则。 4.1.1 监测点总体上能反映监测区域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4.1.2 监测点不宜变动,尽可能保持地下水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4.1.3 综合考虑监测井成井方法、当前科技发展和监测技术水平等因素,考虑实际采样的可行性,使地下水监测点布设切实可行。 4.1.4 定期(如每5年)对地下水质监测网的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调查评价,根据最新情况对地下水质监测网进行优化调整。
A. 防水
B. 防渗漏
C. 防流失
D. 防尘
解析:《地下水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一)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依法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并采取防护性措施; (二)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 (三)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 (四)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的其他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