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内部
B、 本地区主要媒体
C、 行业内部
D、 政府网站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将审核结果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A、 企业内部
B、 本地区主要媒体
C、 行业内部
D、 政府网站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将审核结果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A. 干流岸线三公里
B. 干流岸线五公里
C. 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
D. 重要支流岸线三公里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一)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 (二)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的;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下列信息:
(一)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
(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
(三)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
(四)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
(五)污染物排放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
(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要求、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要求等;
(七)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八)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内容和频次等要求;
(九)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要求;
(十)存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形时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的其他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A. 施工单位
B. 设计单位
C. 环评单位
D. 监理单位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A. 根据厂内主要噪声源距厂界位置布点
B. 根据厂界周围敏感目标布点
C. “厂中厂”必须监测
D. 面临海洋、大江、大河的厂界不布点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5.4.1.2 噪声布点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根据厂内主要噪声源距厂界位置布点; b) 根据厂界周围敏感目标布点; c) “厂中厂”是否需要监测根据内部和外围排污单位协商确定; d) 面临海洋、大江、大河的厂界原则上不布点; e) 厂界紧邻交通干线不布点; f) 厂界紧邻另一排污单位的,在临近另一排污单位侧是否布点由排污单位协商确定。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第八条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当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进行勘查。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当制作调查案卷,并由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归档保存。
解析:《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3.1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为两家及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其他由两家及两家以上排污单位共用的污水处理设施等。
A. 每日
B. 每周
C. 每半月
D. 每月
解析:《陆上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中国石化能评〔2022〕3 号)7.8.3 钻井施工应每月进行场界噪声监测。井下作业施工周期大于 1 个月的,每月进行场界噪声监测;施工周期小于 1 个月的,施工期间至少开展 1 次场界噪声监测。场界噪声监测应建立监测记录或监测报告档案。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A. 以欺骗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B. 未按照污许可证排污的
C. 环境隐患未整改到位的
D. 环境风险未消除的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一)超越法定职权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三)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排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解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