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所有工业炉窑
B、 单台出力大于5t/h的锅炉
C、 单台出力14MW及以上的燃气轮机
D、 联合站所有加热炉
答案:C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5.2.1.1 确定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排放口 符合以下条件的废气污染源为主要污染源: a) 单台出力 14MW 或 20t/h 及以上的各种燃料的锅炉和燃气轮机组; b) 重点行业的工业炉窑(水泥窑、炼焦炉、熔炼炉、焚烧炉、熔化炉、铁矿烧结炉、加热炉、热处理炉、石灰窑等); c) 化工类生产工序的反应设备(化学反应器/塔、蒸馏/蒸发/萃取设备等); d) 其他与上述所列相当的污染源。
A、 所有工业炉窑
B、 单台出力大于5t/h的锅炉
C、 单台出力14MW及以上的燃气轮机
D、 联合站所有加热炉
答案:C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5.2.1.1 确定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排放口 符合以下条件的废气污染源为主要污染源: a) 单台出力 14MW 或 20t/h 及以上的各种燃料的锅炉和燃气轮机组; b) 重点行业的工业炉窑(水泥窑、炼焦炉、熔炼炉、焚烧炉、熔化炉、铁矿烧结炉、加热炉、热处理炉、石灰窑等); c) 化工类生产工序的反应设备(化学反应器/塔、蒸馏/蒸发/萃取设备等); d) 其他与上述所列相当的污染源。
A. 自愿性审核
B. 强制性审核
C. 一般性审核
D. 特殊性审核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六条 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A. 各监测点全年监测次数
B. 各监测指标超标情况
C. 浓度分布情况
D. 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7.2 信息报告。排污单位应编写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a)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b)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c)按要求开展的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d)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e)排污单位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A. 昼间50、夜间40
B. 昼间55、夜间45
C. 昼间60、夜间50
D. 昼间65、夜间55
解析:《声环境质量标准》5.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2类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A. 设备组件
B. 管线组件
C. 敞开液面污水池
D. 废气收集系统输送管道组件
解析:《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废气收集系统输送管道组件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条 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地方性法规,增加需要在排污许可证中记载的内容。
A. 实时
B. 每周
C. 月度
D. 年度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信息管理办法》 3.5.2 企业应按照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展示内部排污口、外排口排放指标和实时数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危险废物管理等信息。
A. 敏感目标
B. 交通干线
C. 居民建筑
D. 医院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5.4.1.3 噪声布点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根据厂内主要噪声源距厂界位置布点; b) 根据厂界周围敏感目标布点; c) “厂中厂”是否需要监测根据内部和外围排污单位协商确定; d) 面临海洋、大江、大河的厂界原则上不布点; e) 厂界紧邻交通干线不布点; f) 厂界紧邻另一排污单位的,在临近另一排污单位侧是否布点由排污单位协商确定。
A.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B. 污染物排放标准
C.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D. 自行监测技术规范
解析:《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六、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A. 健全国家生态安全体系
B.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C.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D.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解析:六、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 (十二)健全国家生态安全体系。 (十三)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十四)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十五)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 (十六)严密防控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