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投运期间年最大
B、 近3年年最大
C、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危险废物核算
D、 排污许可副本危险废物核算
答案:A
解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4.2.3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运满3年的,其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照近3年年最大量确定;投运满1年但不满3年的,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投运期间最大量确定;未投运、投运不满1年或间歇产生危险废物周期大于3年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副本等文件中较大的危险废物核算量确定。
A、 投运期间年最大
B、 近3年年最大
C、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危险废物核算
D、 排污许可副本危险废物核算
答案:A
解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4.2.3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运满3年的,其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照近3年年最大量确定;投运满1年但不满3年的,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投运期间最大量确定;未投运、投运不满1年或间歇产生危险废物周期大于3年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副本等文件中较大的危险废物核算量确定。
A. 隐患排查治理
B. 技术防范
C. 应急处置
D. 监督管理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解析:《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5.3.1装载方式要求: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应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的,出料管口距离罐(槽)底部高度应小于200 mm。
A. 更新
B. 正常
C. 异常
D. 紧急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方法(试行) 1.2.3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 a)正常:正常运行时发生的环境问题; b)异常:异常工状时发生的环境问题,如设备启动或关闭、维修或调试; c)紧急:可以预见的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时产生的环境事件。
A. 产生
B. 运输
C. 转移
D. 处置
解析:《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七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A. 监理
B. 验收监测
C. 验收调查
D. 建设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三)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解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质量状况和人体健康风险,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等用水质量要求,依据各组分含量高低(pH值除外),分为五类。
A. 一级
B. 二级
C. 三级
D. 四级
解析:《中国石化环保统计管理办法》 3.1.4 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企业主管领导和企业主要领导三级审核的程序上报环保统计信息。
A. 查验
B. 监测
C. 记载
D. 审计
解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解析:《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4.11.1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5S管理和生产实际, 对危险和有害因素、重要区域和地点等规范设置标志,明确告知。重点关注:a)工艺、设备及管道标志(包括位号、介质、流向、底色等);b)生产、施工现场 HSE 标志和警示标志(包括危害告知、应急告知、重大危险源告知、安全警示、警示线、高风险区域警示等);c)厂内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d)消防安全标志;e)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f)高毒区域警示标志; g)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h)安全环保文化宣传标志。
A.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B.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
C. 文物保护单位
D. 经济开发区
解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下列区域: (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重要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做重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