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产生单位
B、 贮存单位
C、 运输单位
D、 处置单位
答案:A
解析:《陆上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7.4.3.3 尽可能避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特殊原因需要跨省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转移,严禁未经申报批准跨省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A、 产生单位
B、 贮存单位
C、 运输单位
D、 处置单位
答案:A
解析:《陆上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7.4.3.3 尽可能避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特殊原因需要跨省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转移,严禁未经申报批准跨省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A. 生态保护红线
B. 环境质量底线
C. 资源利用上线
D.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解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三)规划环评应当结合油气开发区域的资源环境特征、主体功能区规划、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要求,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明确禁止开发区域和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制约因素,提出油气资源开发布局、规模、开发方式、建设时序等优化建议,合理确定开发方案,明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页岩气等开采应当明确规划实施的水资源利用上限。涉及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还应当符合其管控要求。在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区域内,应当暂停规划新增排放该重点污染物的油气开发项目。在具有重大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地质构造区域布局开发项目应当慎重,确需开发的,应当深入论证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解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4.2.3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运满3年的,其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照近3年年最大量确定;投运满1年但不满3年的,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投运期间最大量确定;未投运、投运不满1年或间歇产生危险废物周期大于3年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副本等文件中较大的危险废物核算量确定。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解析:《陆上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中国石化能评〔2022〕3 号)7.8.3 钻井施工应每月进行场界噪声监测。井下作业施工周期大于 1 个月的,每月进行场界噪声监测;施工周期小于 1 个月的,施工期间至少开展 1 次场界噪声监测。场界噪声监测应建立监测记录或监测报告档案。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A. 绿色低碳
B. 新发展理念
C. 生态保护
D.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解析: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胜利油田时的指出,绿色低碳是党中央关注的一件大事,也是当前形势下整个世界的潮流趋势,顺之者昌。
A. 低液位
B. 中低液位
C. 高液位
D. 中液位
解析:《关于切实做好环保依法合规工作的通知》五、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 四是要高度重视雨季汛期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油气田企业要加强偏远生产设施的巡查巡检工作,重点加密对位于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油气管道、固废填埋场,以及穿越江、河、湖、海等长输管道的巡查检测,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炼化、销售企业要开展水体风险防控措施完好性专项排查,对码头、站库及厂区的污(雨)水管网及切换设施进行检查、清理和疏浚,保证清污分流、排放系统完好。应急事故池(罐)要保持低液位运行,确保事故状态下物料、事故水等可控不外溢。各企业要加强预警信息应对,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域的管道、储存设施、生产设施等,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切断物料并采取紧急措施。
解析:《中国石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2019)3.3.2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生态敏感区专项管理规定。新建项目要优先避绕生态敏感区,确实不能避绕的,要按照生态敏感区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专项论证,取得主管部门允许穿(跨)越许可。未按要求取得允许穿(跨)越许可时,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A. 1
B. 2
C. 3
D. 4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表4,R值=S值*L值。
解析:《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A. 绿色、黄色和红色
B. 绿色、橙色和红色
C. 蓝色、橙色和红色
D. 蓝色、黄色和红色
解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4. 分级程序。根据企业生产、使用、存储和释放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评估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E)的评估分析结果,分别评估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和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将企业突发大气或水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为一般环境风险、较大环境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和红色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