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昼间50、夜间40、
B、 昼间60、夜间50
C、 昼间65、夜间55
D、 昼间55、夜间45
答案:B
解析:《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2类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A、 昼间50、夜间40、
B、 昼间60、夜间50
C、 昼间65、夜间55
D、 昼间55、夜间45
答案:B
解析:《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2类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A. 污染防治设施建成之前
B. 污染防治设施建成之后
C. 实际排污行为之前
D. 实际排污行为之后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排污登记单位应当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提交后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由排污登记单位自行留存。排污登记单位应当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排污登记表自获得登记编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排污登记单位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排污登记单位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的,应当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销排污登记表。 排污登记单位因生产和排污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注销排污登记表。
解析:3.1.5 企业应建立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制定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和质量保证措施,配备满足需要的应急监测队伍和仪器设备或委托开展应急监测,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持续提升应急监测预案的可操作性。
解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第七条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A. 挥发性有机物可以直接排放
B. 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管控
C. 只需对泄漏组件进行管控
D. 只需对敞开液面进行管控
解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十) 陆地油气开采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挥发性有机物液体储存和装载损失、废水液面逸散、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非正常工况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源进行有效管控,通过采取设备密闭、废气有效收集及配套高效末端处理设施等措施,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涉及高含硫天然气开采的,应当强化钻井、输送、净化等环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含硫气田回注采出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水处理站和回注井场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高含硫天然气净化厂应当采用先进高效硫磺回收工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井场加热炉、锅炉、压缩机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备,应当优先使用清洁燃料,废气排放应当满足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A. 防扬撒
B. 防晒
C. 防渗漏
D. 防雨
解析:《施工现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附件3.钻井施工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固体废物处理、收集暂存设施(场所)应按类别落实相应的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防雨措施,设置规范的环保标识,配备废物盛装材料、危险废物标签等。”
A.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B.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C.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D. 编制环境保护专篇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A. 环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
B. 取得环评批复未开工建设
C. 环保设施未验收投入使用
D. 未落实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
解析:《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十五)严格环评违法行为查处。依法查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不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未落实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或使用、未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等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环评违法问题突出的地区,要约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黄河流域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污染环境、妨碍防洪安全、破坏文化遗产等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