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要能源
B、 重点建设
C、 重大战略
D、 备案管理
答案:C
解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第七条 生态保护红线内,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A、 重要能源
B、 重点建设
C、 重大战略
D、 备案管理
答案:C
解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第七条 生态保护红线内,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解析:《中国石化生态环境事件管理办法》
2.2 因同一事项受到不同处罚的,按照处罚最重的判定生态环境事件等级。
A. 科学发展
B. 预防为主
C. 综合治理
D. 公众参与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A. 企业
B. 检测机构
C. 地方人民政府
D.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解析:《中国石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3.4.1 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中要求开展生态 监测的项目,企业要组织开展生态监测,定期评估生态环境质量及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解析:《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典型弄虚作假情形参考:
一、伪造或篡改关键信息。验收报告中伪造或篡改以下关键信息的,包括环评审批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等环保手续信息;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等工程基本信息;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总量等污染物排放信息;主要污染物及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周期、监测结果、达标判断等验收监测信息;环境保护设施类型、数量、安装位置、调试运行效果、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情况等环境保护设施信息。
A. 污染物排放量
B.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监测记录信息
C. 生产设施基本情况
D. 环境风险分析
解析:《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 4.1规定:实施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其环境管理台账内容可适当缩减,至少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监测记录信息,记录频次可适当降低。
A. 一
B. 二
C. 零
D. 三
解析:《陆上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中国石化能评〔2022〕3 号)7.8.3 钻井施工应每月进行场界噪声监测。井下作业施工周期大于 1 个月的,每月进行场界噪声监测;施工周期小于 1 个月的,施工期间至少开展 1 次场界噪声监测。场界噪声监测应建立监测记录或监测报告档案。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A. 两类
B. 三类
C. 四类
D. 五类
解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3.6 第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 HJ 557 规定方法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 GB 8978 最高 允许排放浓度(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照一级标准执行),且 pH 值在 6~9 范围 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7 第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 HJ 557 规定方法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特征污染物浓度超过 GB 8978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照一级标准执行),或 pH 值在 6~9 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A. 安装吸声材料
B. 可拆卸式隔声房
C. 隔音墙
D. 佩戴隔音耳罩
解析:《陆上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7.8.1 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二类及以上声环境功能区域施工时应采取安装吸声材料、可拆卸式隔声房或隔音墙等有效措施,减少振动和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