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策划
B、 支持
C、 风险识别与隐患排查治理
D、 运行过程控制
答案:ABD
解析:《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 手册》包括领导、承诺和责任,策划,支持,运行过程管控,绩效评价,改进等六个一级要素.
A、 策划
B、 支持
C、 风险识别与隐患排查治理
D、 运行过程控制
答案:ABD
解析:《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 手册》包括领导、承诺和责任,策划,支持,运行过程管控,绩效评价,改进等六个一级要素.
A. 低液位
B. 中低液位
C. 高液位
D. 中液位
解析:《关于切实做好环保依法合规工作的通知》五、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 四是要高度重视雨季汛期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油气田企业要加强偏远生产设施的巡查巡检工作,重点加密对位于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油气管道、固废填埋场,以及穿越江、河、湖、海等长输管道的巡查检测,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炼化、销售企业要开展水体风险防控措施完好性专项排查,对码头、站库及厂区的污(雨)水管网及切换设施进行检查、清理和疏浚,保证清污分流、排放系统完好。应急事故池(罐)要保持低液位运行,确保事故状态下物料、事故水等可控不外溢。各企业要加强预警信息应对,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域的管道、储存设施、生产设施等,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切断物料并采取紧急措施。
A. 上期
B. 往年同期
C. 企业标准
D. 控制标准
解析:《中国石化环保统计管理办法》3.2.2 环保统计分析报告应对月度或年度环保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状况、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及原因、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周边环境质量、环保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环保奖励、环境负面信息等,以及提高污染控制水平的对策及建议等。报告中各项指标应当与上期、往年同期以及控制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单项指标水平提升超过 10% 或水平下降的,应详细说明原因。
A. 每月
B. 每季度
C. 每半年
D. 每年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3.3.1 定期更新。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进行评审与更新。
A. 施工
B. 入口
C. 出口
D. 堆料
解析:《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3.3.2 场站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A. 技术咨询机构
B. 施工单位
C. 监理单位
D. 建设单位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五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
黄河流域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生产建设者负责复垦。因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以及因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方法(试行)
1.1.1 企业应当考虑与本企业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过程,包括:
a)设施,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建设;
b)原材料获取,包括开采;
c)运行或制造过程,包括仓储;
d)设施、组织资产和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e)外部供方的环境绩效和实践;
f)产品运输和服务交付,包括包装;
g)产品储存、使用和寿命结束后的处理;
h)废物管理,包括再利用、翻新、再循环和处置
A. 涉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的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B. 涉重金属的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C. 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地表水每年丰、枯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
D. 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空气质量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5.5.3 监测频次 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管理文件有明确要求的,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频次按照要求执行。 否则,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地表水每年丰、平、枯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空气质量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涉重金属、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排污单位土壤、地下水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对周边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的,或周边环境质量相关污染物超标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A. 100
B. 50
C. 30
D. 10
解析:《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5.1 启动。集团公司级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启动条件:5.1.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突发环境事件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上死亡或 10 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000 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地区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Ⅲ类及以上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急性死亡、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及以上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影响的;(8)溢油量或化学品泄漏量 100 吨以上并排入外环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