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产
B、 销售
C、 使用
D、 存储
答案:ACD
解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级。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附录A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
A、 生产
B、 销售
C、 使用
D、 存储
答案:ACD
解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级。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附录A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
A. 化学需氧量
B. 耗氧量
C. 氨氮
D. 氯化物
解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5.2.3.2 废水允许排放量。对排污单位废水主要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以及受纳水体环境质量超标且列入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许可排放量......
A. 排污单位环保管理信息
B.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C. 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D.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情况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年度执行报告可以替代当季度或者当月的执行报告,并增加以下内容: (一)排污单位基本生产信息;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三)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四)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情况; (五)信息公开情况; (六)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七)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A. 时间
B. 地点
C. 经济损失
D. 环境
解析:《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1.2 电话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事发企业名称,突发环境事件类别;(2)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3)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 (4)突发环境事件经过和处置情况,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到位情况;(5)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失踪及撤离情况;(6)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自然环境、社会人员影响情况;(7)请求总部协调、支持的事项;(8)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A. 大气污染物
B. 水污染物
C. 工业固体废物
D. 生活垃圾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
3.3.2 动态更新。企业要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再识别和评价,并更新相关记录,包括且不限于下列情况: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新、扩、改建项目;
(3)活动、产品和服务发生较大变化;
(4)工艺技术、生产规模或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
(6)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7)环境因素评价准则发生较大变动;
(8)重要环境因素管控措施落实后。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A. 具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
B. 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C. 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t及以上的
D.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t及以上的
解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4.2.1 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的管理类别按照以下原则分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和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 a)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1)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 t及以上的单位。 2)具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 3)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解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1.适用范围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级。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附录A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
本标准不适用于军事设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不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或搬运(如港口装卸)的载具或单位。
A. 每月
B. 每季度
C. 每半年
D. 每年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3.3.1 定期更新。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进行评审与更新。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