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未建成
B、 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C、 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
D、 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答案:ABD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A、 未建成
B、 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C、 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
D、 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答案:ABD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A. 国家政府
B. 法律法规
C. 标准规范
D. 规章制度
解析:《中国石化放射管理办法》3.3.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购置审批、备案手续,鼓励使用活度(浓度)更小、毒性更低的放射性同位素。
解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5.1.1.3 地块相关记录包括:产品、原辅材料及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泄漏记录、废物管理记录、地上及地下储罐清单、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审计报告和地勘报告等。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一)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
(二)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的;
A. 炼化、煤化工
B. 清洁生产强制审核的油气田
C. 清洁生产自愿审核的油气田
D. 重点排污单位的销售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信息管理办法》3.2.1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均应开展环境信息披露: (1)炼化企业和煤化工企业; (2)被地方政府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的油气田、销售企业; (3)不包括在(1)(2)中的单独上市公司、发债公司发生以下情形时:因环境生态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以 10万元以上罚款、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被依法吊销生态环境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
A. 废物收集
B. 废物重量
C. 废物贮存
D. 废物转出
解析:《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6.1.4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信息应随着设施内废物贮存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A. 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B. 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C. 未按国家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未经批准擅自转移
D.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A. 生活垃圾
B. 危险废物
C. 建筑垃圾
D. 工业固体废物
解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5.6 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具体包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1)包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可根据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材质。 (2)性质类似的废物可收集到同一容器中,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混合包装。 (3)危险废物包装应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并达到防渗、防漏要求。 (4)包装好的危险废物应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信息应填写完整翔实。 (5)盛装过危险废物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破损后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6)危险废物还应根据GB12463的有关要求进行运输包装。
A. 生态风险
B.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范围
C.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D. 公众健康风险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七条 实施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活动,应当编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污染物状况; (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范围;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公众健康风险或者生态风险; (四)风险管控、修复的目标和基本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