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过程简况
B、 验收过程简况
C、 环保对策措施实施情况
D、 问题整改情况
答案:ABCD
解析:《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细则》3.3 企业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当如实记载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它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验收过程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相关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承诺负责实施与项目建设配套的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功能置换、栖息地保护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或部门在所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并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如实记载前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
A、 施工过程简况
B、 验收过程简况
C、 环保对策措施实施情况
D、 问题整改情况
答案:ABCD
解析:《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细则》3.3 企业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当如实记载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它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验收过程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相关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承诺负责实施与项目建设配套的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功能置换、栖息地保护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或部门在所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并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如实记载前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
解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4.1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时,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九条 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一)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
(二)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
(三)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
(四)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A. 重点监管单位
B. 简化管理单位
C. 备案管理单位
D. 登记管理单位
解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4.2.1 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的管理类别按照以下原则分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和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
A. 投运期间年最大
B. 近3年年最大
C.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危险废物核算
D. 排污许可副本危险废物核算
解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4.2.3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运满3年的,其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照近3年年最大量确定;投运满1年但不满3年的,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投运期间最大量确定;未投运、投运不满1年或间歇产生危险废物周期大于3年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副本等文件中较大的危险废物核算量确定。
A. 超越法定职权
B. 违反法定程序
C. 滥用职权
D. 玩忽职守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一)超越法定职权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三)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污单位审批排污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排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交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或者重新申请材料前,应当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基本信息和拟申请许可事项,并提交说明材料。
A. 应急管理部门
B. 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
C. 环境保护部门
D. 职业卫生部门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将审核结果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组织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所需费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承担评估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解析:《中国石化环保统计管理办法》
3.2.1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均应开展环境信息披露:
(1)炼化企业和煤化工企业;
(2)被地方政府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的油气田、销售企业;
(3)不包括在(1)(2)中的单独上市公司、发债公司发生以下情形时:因环境生态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以 10万元以上罚款、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被依法吊销生态环境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
(4)因其他情形被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
A. 不扩大用地用海范围
B. 不扩大征地范围
C. 可适当扩大用地范围
D. 可适当扩大征地范围
解析:《关于黄河流域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1、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生产设施有序退出、迁建。禁止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及黄河内坝以内新建生产设施和开展油气开采,在一般控制区内依法设立的矿权区域开展的油气开采应不扩大用地用海范围。
A. 同时设计
B. 同时施工
C. 同时投产使用
D. 同时竣工验收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