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排污单位法人发生变化
B、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C、 生产经营场所发生变化
D、 污染物排放口数量增加
答案:BCD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A、 排污单位法人发生变化
B、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C、 生产经营场所发生变化
D、 污染物排放口数量增加
答案:BCD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A. 技术咨询机构
B. 施工单位
C. 监理单位
D. 建设单位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五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
解析:《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3.3.4 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设施,定期对施工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A. 重点监管单位
B. 简化管理单位
C. 备案管理单位
D. 登记管理单位
解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4.2.1 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的管理类别按照以下原则分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和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
A. 非保护区
B. 准保护区
C. 二级保护区
D. 一级保护区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A. 分类收集
B. 混合收集
C. 集中堆放
D. 循环利用
解析:《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3.4.6 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按照地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集中处理。
A. 日
B. 月
C. 实际情况
D. 批次
解析:《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 4.1 一般原则。......排污单位一般按日或批次进行环境管理台账的记录,异常情况应按次记录。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五)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情况;
A.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
B.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
C.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
D.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A. 当地主要媒体
B. 企业官方网站
C. 其他便于公众知晓方式
D. 向政府部门汇报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A.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B. 鱼虾类越冬场
C. 水产养殖区
D.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解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