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环境监测人员佩戴环境监测标志
B、 环境监测站点设立环境监测标志
C、 环境监测车辆印制环境监测标志
D、 环境监测报告附具环境监测标志
答案:ABCD
解析:《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总局令 第39号 第十五条 环境监测工作,应当使用统一标志。 环境监测人员佩戴环境监测标志,环境监测站点设立环境监测标志,环境监测车辆印制环境监测标志,环境监测报告附具环境监测标志。
A、 环境监测人员佩戴环境监测标志
B、 环境监测站点设立环境监测标志
C、 环境监测车辆印制环境监测标志
D、 环境监测报告附具环境监测标志
答案:ABCD
解析:《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总局令 第39号 第十五条 环境监测工作,应当使用统一标志。 环境监测人员佩戴环境监测标志,环境监测站点设立环境监测标志,环境监测车辆印制环境监测标志,环境监测报告附具环境监测标志。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二条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A. 水俣病事件
B. 四日市哮喘病事件
C. 米糠油事件
D. 多诺拉烟雾事件
解析: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世界八大公害事件包括: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美国多诺拉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美国洛杉机光化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日本富山骨痛病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病事件、日本米糠油事件。
A. 上部装载
B. 喷溅式装载
C. 常规式装载
D. 底部装载
解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6.2.1挥发性有机液体应采用底部装载方式。
解析:《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1.3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A. 重点监管单位
B. 简化管理单位
C. 登记管理单位
D. 备案管理单位
解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4.2.1 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的管理类别按照以下原则分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和危险废物登级管理单位。 a)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1)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 t及以上的单位。 2)具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 3)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b)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 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 t及以上且未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单位。 c)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 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 t以下且未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单位。
A. 具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
B. 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C. 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t及以上的
D.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t及以上的
解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4.2.1 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的管理类别按照以下原则分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和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 a)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1)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 t及以上的单位。 2)具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 3)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解析:《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4.1 建筑施工过程中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六)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
A. 收集
B. 导流
C. 拦截
D. 降污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A.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B. 验收结论
C. 后续要求
D.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七条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