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采样时间为1小时连续
B、 采样时间为半小时连续
C、 所有监测指标为1年1次
D、 所有监测指标为1季度1次
答案:AC
解析:《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10.2.2 除相关标准另有规定,排气筒中废气的采样以连续 1 小时的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 1 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 3~4 个样品,并计算平均值。10.2.3 特殊情况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小于 1 小时,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段内等间隔采集 2~4 个样品,并计算平均值;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大于 1 小时,则应在排放时段内按 10.2.2 的要求采样。10.2.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执行。10.2.5 当进行污染事故排放监测时,应按需要设置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不受上述要求的限制。10.3 一般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每年不少于 1 次,如被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年度重点监管的排污单位,每年监督性监测不少于 6 次。
A、 采样时间为1小时连续
B、 采样时间为半小时连续
C、 所有监测指标为1年1次
D、 所有监测指标为1季度1次
答案:AC
解析:《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10.2.2 除相关标准另有规定,排气筒中废气的采样以连续 1 小时的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 1 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 3~4 个样品,并计算平均值。10.2.3 特殊情况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小于 1 小时,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段内等间隔采集 2~4 个样品,并计算平均值;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大于 1 小时,则应在排放时段内按 10.2.2 的要求采样。10.2.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采样时间和频次,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执行。10.2.5 当进行污染事故排放监测时,应按需要设置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不受上述要求的限制。10.3 一般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每年不少于 1 次,如被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年度重点监管的排污单位,每年监督性监测不少于 6 次。
解析:《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2 等效连续A声级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表示,(简写为Leq), 单位dB(A)。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管理规定》3.4.3 建设满足需要的污染防治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统一管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在检修、停用、拆除整套或其中部分污染防治设施之前需经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因异常工况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时,应及时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A. 二
B. 三
C. 四
D. 五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第八条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当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进行勘查。 进行现场勘查、检查或者询问,不得少于两人。
A.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企业
B.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
C. 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企业
D. 虽未超过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规定治理。
解析:《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与应急管理办法》
5.4 中国石化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包括集团公司环境专项应急预案,直属企业环境应急综合预案、环境应急专项预案和环境应急现场处置方案(含应急处置卡)。其中,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方案体现操作性......
A. 生态保护红线
B. 环境质量底线
C. 资源利用上线
D.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解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三)规划环评应当结合油气开发区域的资源环境特征、主体功能区规划、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要求,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明确禁止开发区域和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制约因素,提出油气资源开发布局、规模、开发方式、建设时序等优化建议,合理确定开发方案,明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页岩气等开采应当明确规划实施的水资源利用上限。涉及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还应当符合其管控要求。在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区域内,应当暂停规划新增排放该重点污染物的油气开发项目。在具有重大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地质构造区域布局开发项目应当慎重,确需开发的,应当深入论证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解析:《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5.1 启动。集团公司级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启动条件:5.1.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突发环境事件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上死亡或 10 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000 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地区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Ⅲ类及以上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急性死亡、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及以上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影响的;(8)溢油量或化学品泄漏量 100 吨以上并排入外环境的。
解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第七条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解析:《关于黄河流域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1、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生产设施有序退出、迁建。禁止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及黄河内坝以内新建生产设施和开展油气开采,在一般控制区内依法设立的矿权区域开展的油气开采应不扩大用地用海范围;对油气勘探显示可采资源丰富的自然保护地,要按程序申请、调整自然保护区区域;对允许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要采取更严格的管控措施,以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动态跟踪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以及黄河滩涂生产设施合规性,及时依法关停自然保护地内无合法手续的、核心保护区内以及黄河内坝以内生产设施。
A. 每月
B. 每季度
C. 每半年
D. 每年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3.3.1 定期更新。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进行评审与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