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修订
B、 隐匿
C、 篡改
D、 毁弃
答案:BCD
解析:《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予以处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予以处分: (一)拒绝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阻碍生态环境统计调查、监督检查的; (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A、 修订
B、 隐匿
C、 篡改
D、 毁弃
答案:BCD
解析:《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予以处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予以处分: (一)拒绝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阻碍生态环境统计调查、监督检查的; (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A. 油(气)井场
B. 办公用房
C. 注水站
D. 油气集输管道
解析:《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5.1环境风险源识别范围 环境风险源识别范围如下: ——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过程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油(气)井场、计量站、接转站、联合站、集气站、注水站、净化厂、油气集输管道、成品原油库、码头趸船、危化品库等; ……
A. 工业区
B. 居民区
C. 商业区
D. 行政区
解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4 贮存场和填埋场选址要求 4.2 贮存场、填埋场的位置与周围居民区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确定。
A. 河流
B. 耕地
C. 林地
D. 生态敏感区
解析:《中国石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3.3.2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生态敏感区专项管理规定。新建项目要优先避绕生态敏感区,确实不能避绕的,要按照生态敏感区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专项论证,取得主管部门允许穿(跨)越许可。未按要求取得允许穿(跨)越许可时,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A. 修正环境监测记录
B. 伪造环境监测数据
C. 未获得准确数据适当调整仪器参数
D. 一次未按时上报监测数据
解析:《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总局令 第39号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未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 (二)拒报或者两次以上不按照规定的时限报送环境监测数据的; (三)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 (四)擅自对外公布环境监测信息的。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A. 1973
B. 1979
C. 1989
D. 2014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于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1979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第二号公布试行。
A. 三个月
B. 一个月
C. 二个月
D. 四个月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A. 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B. 行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C. 地方水环境质量标准
D.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方法(试行)
1.1.1 企业应当考虑与本企业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过程,包括:
a)设施,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建设;
b)原材料获取,包括开采;
c)运行或制造过程,包括仓储;
d)设施、组织资产和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e)外部供方的环境绩效和实践;
f)产品运输和服务交付,包括包装;
g)产品储存、使用和寿命结束后的处理;
h)废物管理,包括再利用、翻新、再循环和处置
A.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
B.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
C.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
D.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