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B、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C、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D、 建筑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四)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A、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B、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C、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D、 建筑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四)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A. 收集
B. 导流
C. 拦截
D. 降污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解析:《关于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不得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并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治。
A. 清洁生产审计
B. 清洁生产审核
C. 环保审计
D. 清洁生产验收
解析:《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 手册》4.10.2.1 建立清洁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各级清洁生产责任,将清洁生产纳入规划、计划、建设、生产和经营等全过程,并按要求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A. 渗井
B. 明管
C. 裂隙
D. 溶洞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A.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B. 巴塞尔公约
C. 巴黎协定
D. 京都议定书
解析:《巴黎协定》于2015年12月12日在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巴黎气候大会)上通过,于2016年4月22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大厦签署,于2016年11月4日起正式实施。《巴黎协定》是已经到期的《京都议定书》的后续。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4.1 制定监测方案。排污单位应查清所有污染源,确定污染源及主要监测指标,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
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及相关准备工作。
A.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
B. 环保管理部门负责人信息
C. 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D. 污染物排放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下列信息: (一)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 (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 (三)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 (四)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 (五)污染物排放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 (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要求、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要求等; (七)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八)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内容和频次等要求; (九)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要求; (十)存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形时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的其他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A. 化学品生产企业
B. 工业集聚区
C. 木材加工厂
D. 垃圾填埋场
解析:《地下水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一)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依法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并采取防护性措施; (二)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 (三)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 (四)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的其他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措施。
A. 排污单位法人发生变化
B.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C. 生产经营场所发生变化
D. 污染物排放口数量增加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二条 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本办法第八条第( 三) 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两次清洁生产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