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网箱养殖
B、 种植
C、 保留原有排污口
D、 所有旅游活动
答案:ABC
解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二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准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A、 网箱养殖
B、 种植
C、 保留原有排污口
D、 所有旅游活动
答案:ABC
解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二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准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六条 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
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A. 安全生产
B. 环境污染
C. 人身伤害
D. 财产损失
解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二条 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效果进行验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后,污染减排、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工艺装备控制、产品和服务等改进效果,环境、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二)按照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评定。
A. 10t/h蒸汽锅炉
B. 30t/h蒸汽锅炉
C. 7MW热水锅炉
D. 28MW热水锅炉
解析:《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0t/h 及以上蒸汽锅炉和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
A. 一般管理
B. 简化管理
C. 重点管理
D. 登记管理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解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A. 地方人民政府
B. 地方人民政府职业卫生主管部门
C. 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D.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公布,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开采》(HJ 612-2011)4.2验收调查时段和范围
4.2.1根据工程建设过程,验收调查时段一般分为勘探开发期、施工期、试运行期三个时段。
4.2.2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当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能全面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生态影响和其他环境影响时,应根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实际情况,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A. 进行监测
B. 上报执行报告
C. 严格台账管理
D. 开展信息公开
解析:《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 手册》,4.10.1.2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应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按要求进行监测、上报执行报告、严格台账管理、开展信息公开。
A. 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物料平衡测试手段。
B. 备开展能量和水平衡测试的基本检测分析器具或手段
C. 企业规模大小
D. 拥有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的技术人员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五条 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为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如果自行独立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应具备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条件。第十六条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和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具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物料平衡测试、能量和水平衡测试的基本检测分析器具、设备或手段。 (三)拥有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和节能、节水、污染防治管理要求的技术人员。 (四)拥有掌握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并具有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验的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