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地表水Ⅱ类水域
B、 地表水Ⅲ类水域
C、 地表水Ⅳ类水域
D、 地表水Ⅴ类水域
答案:CD
解析:4.2 标准值。4.2.1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A、 地表水Ⅱ类水域
B、 地表水Ⅲ类水域
C、 地表水Ⅳ类水域
D、 地表水Ⅴ类水域
答案:CD
解析:4.2 标准值。4.2.1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A. 隐患排查
B. 风险分级管控
C. 应急监测
D. 应急处置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的概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经过; (二)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情况; (三)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四)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对环境风险的防范、隐患整改和应急处置情况; (五)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情况; (六)责任认定和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七)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八)其他有必要报告的内容。
A. 生产
B. 销售
C. 使用
D. 存储
解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级。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附录A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
A. 车辆车况是否完好
B. 车辆是否安装行车记录仪
C. 运输服务商是否正确
D. 处置服务商是否正确
解析:《陆上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7.5.5.3 危险废物应在现场或指定场所进行计量称重,建立并如实填写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出场前应由建设单位环保管理处室负责人(或二级单位环保分管领导)组织核实并确认符合出厂条件,并对核实内容负责,核实内容包括转运联单信息真实性,以及车辆车况是否完好、车辆是否安装定位系统、运输服务商和处置服务商是否正确等。
A. 生产
B. 销售
C. 使用
D. 转移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A. 便捷
B. 就近
C. 相邻
D. 经济
解析:《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三条 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以下简称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以转移至相邻或者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全国统筹布局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为主。
A. 交给环保部门负责人自行处理
B. 聘请外部专家协助开展
C. 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
D. 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五条 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为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如果自行独立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应具备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条件。不具备独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A. 新建
B. 扩建
C. 改建
D. 运行
解析:《中国石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2019)3.3.4 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应依法拆除或者关闭;不得建设装卸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A. 产生
B. 收集
C. 贮存
D. 运输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A. 事件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B. 事件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C.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事件经过
D. 事件发生单位日常监管情况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第九条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当查明下列情况: (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事件经过; (三)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 (四)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日常监管和事件应对情况; (五)其他需要查明的事项。
A. 第三方机构
B. 政府
C. 自行
D. 社会公益组织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八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