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形态
B、 物理化学性质
C、 重量
D、 包装形式
答案:ABD
解析:《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6.1.1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A、 形态
B、 物理化学性质
C、 重量
D、 包装形式
答案:ABD
解析:《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6.1.1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A. 污染防控责任
B. 环境保护责任
C. 全员环保责任
D. 环境风险识别排查责任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A. 对监测期间主要产品产量的计量
B. 对主要原材料或燃料消耗量的调查统计
C. 与相应设计指标的比对
D. 对水资源回用量的调查统计
解析:《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4.3对污染源的工况要求 4.3.1在现场监测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对被测污染源工况进行监督,保证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工况条件符合监测要求。 4.3.2通过对监测期间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原材料或燃料消耗量的计量和调查统计,以及与相应设计指标的比对,核算生产设备的实际运行负荷和负荷率。
解析:《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4.2 秉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深入开展清洁生产,使用固相含量低、毒性低的原辅材料,采购提供废气包装物回收服务的产品,控制中间产物、副产物、不合格产品的产生量,降低固相危险废物含水率,从源头削减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实行危险废物企业内部优先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提取使用可利用物质和能源;尽可能选择如水泥窑协同处置、建筑材料制作等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
解析:《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依法合规管理工作方案》
(一)开展环保技术报告审查(内审)把关。
1.规范开展环评验收报告内审。企业应组织对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内审;能源环境部组织对由生态环境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内审。
2.从严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能源环境部、事业部、专业公司和企业要按照从严标准开展竣工环保验收,严把验收流程及验收报告质量关,严格执行不予通过验收的 9 种情形的规定。对在建设项目环保合规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的已验收项目,责令取消环保验收意见,重新开展验收。
3.把住可研设计环保篇(章)质量。针对环境影响大的建设项目,能源环境部、事业部、专业公司和企业要分别对一类、二类和三类项目开展可研环保论证,参加设计环保篇审查,落实环保管控要求;企业应对一类、二类项目可研设计环保篇(章)进行内审。
A. 隐患排查治理
B. 技术防范
C. 应急处置
D. 监督管理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十条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A. 车间内
B. 车间外
C. 排放口
D. 车间和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
解析:《污水综合排放标准》4.2 标准值。4.2.1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A. 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
B. 位置与周围居民区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确定
C. 不得靠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D. 不得选在江河、湖泊等最低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
解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4 贮存场和填埋场选址要求 4.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 4.2 贮存场、填埋场的位置与周围居民区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确定。 4.3 贮存场、填埋场不得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4.4 贮存场、填埋场应避开活动断层、溶洞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以及湿地等区域。 4.5 贮存场、填埋场不得选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国家和地方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内。 4.6 上述选址规定不适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充填和回填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